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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哥房姐頻出房產腐敗爆發(fā):房產升值成為動力

來源:檢察日報-- 2013-03-16 11:12:45 字號:TT

  近年來,隨著房產價值的不斷升值,以房產為犯罪對象或目的的職務犯罪不斷增長。近期,海淀區(qū)檢察院就近5年來房產腐敗案件的特點、發(fā)案原因和預防對策進行了系統分析。

  在海淀區(qū)檢察院查辦的房產腐敗案件中,涉案人員不僅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還有工作十幾年甚至是幾十年的“老人”。其中,年齡最小的26歲,最大的62歲。

  房產升值成為腐敗動力

  房產成為腐敗分子青睞的對象,與房產本身的價值和升值

潛力不無關系。近十年內,北京市房產價格已經翻了幾番,其商業(yè)價值遠遠高于公職人員的正常收入水平。

  當然有所好者,就會有投其所好者。有收的還得有送的。在這些案件中,行賄人之所以愿意將房產作為賄賂物品,是因為其行賄帶來的利潤遠遠高于腐敗成本,特別是在土地開發(fā)、工程建設、礦產資源開發(fā)、大宗物資采購等業(yè)務大、利潤高的重點行業(yè)。正是因為有利可圖,可以使行賄利益最大化,才使得行賄人的出手越來越大方。

  如何減少房產腐敗空間

  房產腐敗發(fā)生的背后往往伴隨著發(fā)案單位管理制度上的重大漏洞,加強制度建設也是減少腐敗空間的有效途徑。相關單位一定要制定行之有效的內部制約機制,同時引進外部監(jiān)督機制,形成規(guī)范體系防止腐敗行為的發(fā)生。另外,規(guī)范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對“三重一大”事項形成集體研究機制,避免個人決策。

  實踐證明,檢察機關向發(fā)案單位發(fā)出檢察建議,并加以監(jiān)督和落實,可以及時有效防堵管理漏洞。發(fā)案單位接到檢察建議后,及時整改,形成了專項執(zhí)法長效機制,對一線工作人員監(jiān)管到位,才可以收到良好效果。

  在賄賂犯罪中杜絕房產腐敗的關鍵,在于減少行賄犯罪,有關企業(yè)和個人應自覺抵制不良風氣,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

  2月16日,全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正式在全國聯網開通,今后各級檢察機關可在本地完成對全國范圍內行賄犯罪檔案的查詢。檢察機關運用信息網絡技術建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對賄賂犯罪易發(fā)、高發(fā)的群體和環(huán)節(jié)進行預測、防控,提高市場準入和相關行業(yè)管理、行政管理的門檻,在行賄與受賄之間架起一道“防護網”,有效預防行賄犯罪發(fā)生。尤其是阻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人混入投標人和供應商隊伍,這樣就為從根本上阻止行賄犯罪創(chuàng)造了有利條件。

  另外,紀檢監(jiān)察和檢察機關應積極履行職責,重拳懲治行賄犯罪,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以不敢腐的懲戒機制和高壓態(tài)勢震懾腐敗分子,從而根本遏制房產腐敗的發(fā)生。

  賄賂品演變

  從名煙名酒到現金房產

  房產成為重要的犯罪標的物,反映了職務犯罪的時代變遷和當前反腐敗斗爭的嚴峻形勢。

  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市場經濟剛剛起步,名酒名煙是重要賄賂物品。隨著改革開放,音響、錄像機、彩電成為緊俏商品,也成為重點賄賂物品。1995年以后,汽車、現金成為主流,賄賂金額向大額發(fā)展,腐敗分子貪污受賄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元的新聞不絕于耳。進入21世紀,隨著住房商品化改革不斷深入,房產成為重要的財富象征,房子開始不斷出現在賄賂物品的清單上。

  房產腐敗類型化

  其一是無房犯罪型,表現為涉案人員原本沒有住房,為了解決家庭住房困難鋌而走險,統計中有7件12人。這類案件涉案人員一般能堅持原則,唯獨涉及房產時守不住底線,進而導致職務犯罪。

  其二是有房犯罪型,表現為涉案人員已有住房,只是貪圖房屋的經濟價值而實施職務犯罪。許多涉案人員有了房子想住好房子,有了好房子想要更多更大的房子。此類案件統計中有11件24人,占案件總數的62%。

  腐敗表現形式

  為了獲得房產利益,腐敗分子可謂不擇手段,主要有五種表現形式:直接將房產作為賄賂物品納入名下;侵吞公款購買住房;將公有房產登記為私人房產;以借款為名收受賄賂,購買住房;以明顯低于市場價的形式購買住房。

  腐敗涉嫌罪名

  涉嫌罪名涵蓋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等多種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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