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委門口 河南三門峽曝賣官窩案 7人落馬1人出逃 荊楚網(wǎng)消息 (楚天都市報) 據(jù)《新京報》報道河南三門峽市的系列反腐案持續(xù)至今已1年有余,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 在這場反腐風暴中,8名官員相繼因受賄落馬,其中三門峽原市交通局局長單向東、原盧氏縣交通局局長揣予蘇、原澠池縣委書記仝孟蛟,均有賣官情節(jié)。而曾擔任三門峽市委組織部長的安陽市委副書記李衛(wèi)民在被立案之前失蹤, A 土地案牽出系列腐敗 市交通局局長受賄事實9起,4起與用人提拔有關(guān) 對于此次反腐風暴的源頭,三門峽市存在著這樣一個說法,它是由一名叫代躍進的副處級官員引發(fā)的。 代躍進曾擔任三門峽陜縣國土資源局的黨組書記和局長,今年4月被認定,在擔任陜縣國土局長期間,收受“好處費”144萬元,獲刑12年。 代躍進所涉案中,其中一筆受賄款涉及交通用地,由此牽出了包括三門峽市交通局長單向東,以及曾分管交通工作的三門峽副市長張君貴。 單向東,三門峽人,生于1955年。2000年2月,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交通局長,一直連任至案發(fā)。 法院判決書顯示,早在2009年3月,單向東就已經(jīng)得到了省紀檢委正在查他的信息。單向東籌集資金260萬元,欲找關(guān)系行賄,以阻止對其查處。后行賄未果,贓款被追回。 2009年7月2日,單向東被羈押。同年8月被免去交通局局長職務(wù)。 2009年12月,法院認定,單為有關(guān)單位、個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264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5萬元,獲刑13年。判決書顯示,他被認定的受賄事實總共9起,其中4起與用人提拔有關(guān)。每次,單向東為他人職務(wù)提拔提供幫助,就會收受數(shù)萬不等的賄賂,最低3萬元,最高10萬元。 判決書未透露這些被提拔者的身份和級別。 B 副市長受牽連落馬 原市交通局長主動交代向副市長張君貴行賄,張被查出利用職務(wù)之便受賄400余萬元 單向東落馬后,三門峽市副市長張君貴也被調(diào)查。 據(jù)單向東的判決書顯示,單向東法庭受審時稱,他主動交代向副市長張君貴行賄,應(yīng)屬立功行為,這點后被法院認定屬實。 張君貴升任副市長期間,主抓三門峽市交通工作,與單向東來往較多。 張君貴,河南靈寶人,與單向東同年。1986年7月進入三門峽市財政局工作,歷任預(yù)算科科長、市國資局局長,1996年2月至2002年1月任三門峽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2月7日,張被任命為三門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一位熟識張君貴的知情人說,在任財政局長期間,張曾牽涉經(jīng)濟問題,其愛人還被檢察院帶走調(diào)查過,后來風波得以平息。 今年初,河南省紀委常委、監(jiān)察廳副廳長郭锝昌通報:張君貴利用其曾擔任三門峽市副市長的職務(wù)之便,為他人牟取利益,涉嫌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260.8萬元,接受禮金218萬元。 據(jù)張君貴案代理人介紹,張案已于去年下半年移交檢察機關(guān),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但尚未開庭。對于案情及異地審理等信息,張案代理人以敏感為由未予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