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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發(fā):20元快遞手機丟失賠60 新管理辦法破行規(guī)

來源:青島新聞網-- 2013-03-20 13:18:22 字號:TT

????青島新聞網3月20日訊??3月1日,新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正式施行。《辦法》對快遞業(yè)務的個人信息保護、簽字驗收程序、丟失物品如何索賠等熱點問題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青島市消保委第一時間為您解讀快遞新規(guī),幫您更好地運用新《辦法》,最大限度維護自身權益。

?????易碎品、外包裝明顯破損的快件應先驗收再簽字

????收到快件后,到底應該先簽收再開箱驗貨,還是應該先開箱驗貨再簽收?針對此問題,

一直是網購誕生后,消費者和快遞公司爭論的焦點,新《辦法》明確規(guī)范了這個問題。新《辦法》規(guī)定,派件員應當主動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一般情況下,快件外包裝完好,收件人要先簽字確認。

???? 如果快件注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yè)應主動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同時,對于網絡購物、代收貨款的快件,企業(yè)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并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后,由收件人簽字確認。可見,先驗收后簽字是制度性的要求,無疑為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提供了保障。

?????快件丟失索賠不再以三倍郵資為限

????花20元快遞一部手機中途丟失,因為事先沒有保價,快遞公司只賠60元;網上購買花瓶,收到一盒玻璃碴,最多也只能賠償郵資的三倍……相信不少消費者都經歷過這種煩心事。隨著新《辦法》的施行,這種不合理的規(guī)定被廢除,即在賠償方面,沒有保價的快件丟失不再以3倍郵資作為賠償上限,而是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關于損失賠償的規(guī)定,即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快遞公司私自泄露用戶個人信息將受嚴懲

????快遞單作為記錄客戶詳細信息的介質,屬于個人隱私,受法律的保護。然而,近年來,它卻不斷被人為泄露,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隱私權。被泄露的快遞單信息,除了被用來在購物網站“刷鉆”,還可能被用于制造假包裹進行網絡詐騙,更嚴重的是,因快遞單信息泄露而引發(fā)的刑事案件也不時見諸報端。新《辦法》加大了對違法提供用戶信息行為的處罰力度,除行政處罰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作為消費者,應提高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意識,載有個人信息的快件包裝盒和包裝袋丟棄前,應先把快遞單撕掉,免得被別有用心的人撿到而造成信息外漏。

????“無著郵件”的保存期限不得低于半年

????快遞人員或者寄件人由于種種原因,使得運單信息有誤或者模糊不清,快件無法投遞到收件人,同時又無法退回寄件人,變成了“無著郵件”。新《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經營快遞業(yè)務的企業(yè)對無法投遞的快件,應當退回寄件人。如無法退回,企業(yè)應當登記,超過六個月仍無人認領的,由快遞企業(yè)在郵政管理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開拆處理。消費者在郵遞物品時,要盡量確保填寫的信息準確,并保存好快遞企業(yè)提供的運單號,萬一出現信息有誤的情況,可以通過運單號到網站查詢,以防物品丟失。

????有關新《辦法》的其他詳細規(guī)定,消費者可通過查閱國家郵政局網站:http:頒布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全文。新《辦法》實施后,消費者在快遞消費中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和消保委咨詢、投訴。(青島新聞網記者 朱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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