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的女兒突然離家出走,父母一路追查竟發(fā)現(xiàn),女兒被同為未成年人的男孩帶到了沈陽開房。父親找到兩個妹妹火速趕到沈陽找到孩子,并將開房的男孩一同帶回桓仁縣,準備找其家長說理。萬萬沒想到,回家途中,男孩竟打開車門跳車準備逃跑,結(jié)果頭撞地經(jīng)搶救無效不幸身亡了。
未成年情侶來沈開房
李海是桓仁滿族自治縣桓仁鎮(zhèn)村民。2011年7月20日,李海還未成年的女兒麗麗接到了同為未成年人的男友范某電話。范某電話說要帶麗麗出去玩,麗麗答應后,雙方約定在桓仁鎮(zhèn)見面。二人見面后一起打車來到了沈陽。
20時30分,范某、麗麗打車來到沈陽市鐵西區(qū)建業(yè)路一家旅店二樓開了間房。開完房后,范某帶著麗麗來到鐵西區(qū)肇工街一飯店尋找在此工作的老鄉(xiāng)王某,大家約定一起吃飯。吃飯期間,又有三個朋友前來。吃飯過后,范某等人又回到那家旅店開房打撲克。
就在范某等人玩耍之時,遠在桓仁的李家卻因為尋找不到麗麗而急壞了。原來,就在麗麗離家出走前往沈陽途中給父親發(fā)來一條短信,“說是和對象走了!”李海急忙找來車四處尋找卻一直沒有找到。后來,有人告訴李海,麗麗是被范某帶走的。于是,李海急忙跑到公安機關(guān)尋求幫助,結(jié)果發(fā)現(xiàn)范某當晚在沈陽鐵西開房信息。
姑姑押著小情侶回家
女兒還未成年,范某就帶她跑出來開房,這還了得?李海找到朋友開面包車一起前往沈陽找女兒。從桓仁趕到沈陽需要幾個小時,心急如焚的李海只好給在撫順市順城區(qū)的妹妹李娥打電話求助。當時,姐姐李艷正在李娥和男友夏雷的租住處,于是一起先去沈陽旅店找人。
22時許,三人打乘上一輛出租車急忙往沈陽趕。途中,李娥給沈陽一個朋友打電話,讓其幫助查找一下旅店的具體地點。李娥等人趕到沈陽見到了朋友,并上了朋友們的車前往鐵西區(qū)這家旅店。7月21日1時28分,李娥、李艷、夏雷來到了這家旅社找人,遭到了旅店老板娘的阻攔。
李娥、李艷推開老板娘,直奔范某所開的201房。李娥、李艷敲了半天房門,范某才打開房門。進入房間內(nèi),李娥、李艷看到侄女麗麗坐在床上,雖然穿著衣服,但卻十分零亂。李娥進屋打了麗麗和范某各兩個耳光,拉著麗麗便往外走。
李娥問范某,“你是跟我回家找你父母還是報案?”范某表示愿意跟著回家。夏雷上前一手拽著范某的胳膊,一手掐著范某的脖子出了旅店。
男孩害怕了跳車身亡
出旅店后,李娥、李艷帶著侄女麗麗打乘上了一輛出租車,而夏雷帶著范某坐上了李娥朋友的車。在車上,李娥和哥哥李海約定在大東區(qū)沈海熱電廠附近加油站會面。40多分鐘后,李海和孫良乘坐朋友駕駛的微型面包車趕來,李娥、李艷、夏雷帶著麗麗、范某一同轉(zhuǎn)乘上了孫良駕駛的面包車往桓仁縣趕。
車開到撫順后,夏雷有些餓,于是停車找了一個飯店吃飯。吃飯期間,范某呆在車旁溜達,沒有一起去吃飯。飯后,大家先把李娥、夏雷送回了撫順市區(qū)后,然后繼續(xù)開車往桓仁趕。當時,范某坐在靠左邊車門位置。凌晨6時許,車開到新賓縣永陵附近時,范某的父親打來電話詢問到哪了。
范某父親電話掛斷沒多久,范某就突然拉開了車門跳了下去。見狀,眾人急忙下車查看,發(fā)現(xiàn)范某頭部受傷嚴重流了不少血,將其送到永陵縣第二人民醫(yī)院救治。經(jīng)四天緊急搶救,7月25日,范某不幸死亡。經(jīng)司法鑒定確認,范某系頭部遭受鈍性外力作用導致中樞神經(jīng)系統(tǒng)功能障礙死亡。
李家被追責四人獲刑
案發(fā)后,范家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guān)報了警。李海兄妹三人及夏雷、孫良相繼被依法刑事拘留。2012年5月10日,鐵西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李海、李娥、李艷、夏雷、孫良非法拘禁向鐵西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范某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要求依法從重追究李海、李娥、李艷、夏雷刑事責任,四人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等各項費用145萬余元。
鐵西區(qū)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李海、夏雷、李娥、李艷共同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死亡,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系共犯。夏雷、李娥、李艷在旅社找到麗麗及范某后,對其實施了毆打及強制帶上車的暴力行為,在加油站換車時,李海有言語威脅行為,這對尚未成年的范某來說造成了精神上的恐懼和壓力,把范某的全部行為聯(lián)系起來看,從客觀上限制了范某的人身自由,且造成了其跳車致死的嚴重后果。
法院審理認定,李海、夏雷、李娥、李艷賠償范家醫(yī)藥費、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等共計20.5萬元。同時,法院判處李海有期徒刑十二年,夏雷有期徒刑十一年,李娥有期徒刑十一年,李艷有期徒刑七年。孫良因積極賠償取得范家諒解而獲得輕判,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應相關(guān)部門要求,所有人員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