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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品消費警示
第一、購物前請通過各種渠道查清產品價格及詳細信息;
第二、對于商家極力推薦的其他型號產品或消費者不熟悉的產品,購買一定要慎重,要與其他商家銷售的同品牌、同價格、同型號的產品比較后再做決定。
第三、購買商品時一定要經營者在發(fā)票上或者銷售商品確認單上注明購買商品的名稱、商標、配置、型號等信息,對于經營者的一些口頭承諾要落實在文字上,并簽字確認。
第四、注意確認發(fā)票上經營者的印章、銷售日期、柜臺號碼或房間號碼,發(fā)現問題及時到商場的總服務臺或管理部門投訴,遇到強買強賣的情況馬上報警并注意取證。
第五、未見商品,拒絕付費。(記者 劉海龍 見習記者 孔德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