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CEPA正式實施。
2004年1月1日,《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CEPA)開始實施。這項中央惠港政策,恰到好處地出現(xiàn)在香港經濟陷入低谷的時刻,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便利化,著意加速兩地間資本、貨物、人員等要素的便利流動。 圖為2004年1月1日,香港海關人員在檢查“CEPA”實施后第一批進出的貨物。(新華社記者 王小川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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