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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地鐵廣告招標無效 紀檢部門開始調查(圖)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2-02-20 15:36:10 字號:TT

資料圖

????新華網(wǎng)武漢電 備受媒體關注的武漢地鐵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招標結果19日被認定無效。

????武漢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19日向媒體通報說,這一招標活動違反《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未履行相關法定報批程序,武漢地鐵集團已據(jù)此認定此次招標結果無效。目前,武漢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仍在對這項目中涉及的其他有關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今年1月12日,武漢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公開招標地鐵2號線一期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權,但出價最高的深圳報業(yè)集團未中標,這種舍棄報價高出3億多元的高價投票者的現(xiàn)象遭到海內外媒體及網(wǎng)友的廣泛質疑。

  通報說,武漢市紀委收到深圳報業(yè)集團對武漢地鐵集團的投訴件,稱在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項目招投標中存在問題。武漢市紀委、市監(jiān)察局迅速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通報說,武漢地鐵集團下屬的武漢地鐵運營公司制發(fā)的《武漢市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招標文件》中,涉及戶外廣告設置位使用權的處置,但處置方案未經市城管局、市國資委等部門制訂,更未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該公司此次戶外廣告設置位使用權的處置未履行法定程序。武漢地鐵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認定武漢地鐵運營公司此次招標結果無效,并表示,下一步,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全面做好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的經營和管理工作。

  《武漢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第23條規(guī)定:“利用本市政府投資或者以本市政府投資為主建設的城市道路、公路、廣場等公用設施設置戶外廣告的,其應當通過拍賣方式取得。拍賣方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部門會同市國有資產、財政、交通等部門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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