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網上媒體 新聞中心> 國內國際 > 正文

央視大火“燒出”發(fā)票案 涉案229萬老總獲刑

1
青島新聞網 2010-12-26 14:07:20 法制晚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央視大火“燒出”發(fā)票案

????一公司為央視新址供貨商虛開增值稅發(fā)票 涉案229萬余元 老總被判緩刑

????本報訊(實習生姬瑋)沒有任何真實商品交易,卻為央視大火涉案公司開具了金額高達229萬余元的增值稅發(fā)票。

????記者今日獲悉,通州法院以虛開增值稅發(fā)票罪,判處北京市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罰金5萬元,判處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2009年2月9日,在

建的央視新址發(fā)生特大火災,直接經濟損失達1.6億余元。經查火災由煙花引起,從現場提取的擠塑板經檢測為不合格保溫板,其阻燃性未能達到B2級。這些保溫板是由中山盛興股份有限公司供應并使用的,北京天匠建材有限公司是其供貨商之一。

????據了解,北京天匠建材有限公司共為中山盛興公司供應2.1萬余平方米的不合格保溫板,用于央視新址工程。

????隨著對央視大火涉案人員及相關公司的調查,2009年10月27日,通州警方接到北京市公安局預審處移送的線索:北京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貨物銷售的情況下,為中山盛興股份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價稅合計260余萬元。

????2010年2月4日,北京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12日被逮捕。11月5日,通州區(qū)檢察院經審查后將案件起訴至法院。

????2010年12月9日,通州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09年間,北京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某,在與中山盛興公司沒有真實商品交易的情況下,應北京天匠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另案處理)的要求,為天匠公司與盛興公司之間用于央視新址等業(yè)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32份,金額為229萬余元。

????北京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按開票金額的4%向天匠公司收取手續(xù)費。

????法院認為,北京航宇保溫建材有限公司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且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王某系單位犯罪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亦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鑒于王某在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節(jié),當庭確有認罪、悔罪表現,涉案流失稅款已追回,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相關閱讀
手機看新聞 | 查看所有評論 網友評論
1
用戶名:  密碼: 匿名發(fā)表 新用戶注冊

上一篇:菲律賓教堂爆炸案已致11人受傷 包括三名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