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浙江一位頗有些文名的官員作家,因貪污受賄而鋃鐺入獄。事實再次證明,為文與為人不能畫等號。該官員作家也曾是魯獎獲得者呢。 愛好文學的人當然越多越好,喜歡文學創(chuàng)作也是每個人的權利。官員也不例外。不必要對官員從政之余愛好文學創(chuàng)作另眼相看。從古到今,官員所寫文章也多有佳作流傳于世。 但在評價官員創(chuàng)作的作品時,需要保持高度的警醒:既要防止有些人出于個人目的不切 文學創(chuàng)作最需要的是獨立、自由的寫作狀態(tài)。李白不為五斗米而折腰,才造就了天才詩人李白;陶淵明棄官歸田,才找到了“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感覺……而這種“獨立、自由”的寫作狀態(tài)往往是“官員作家”所不具備的。(陳歆耕 原題:保持對“官員文學”的警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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