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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污水費用比公示高千萬 陽光采購曝潛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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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08-10 12:42:19 新華網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近期,一些地方政府“陽光采購”頻頻引發(fā)爭議: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空調系統(tǒng)安裝中標價109萬元,可結算價卻高達875萬元,高出8倍還多。長沙市另一個政府采購項目,實際結算價比公示價高出千萬元。在此之前,昆明市有關政府職能部門被曝集體“高價采購”,而長春市購進一臺電腦接近3萬元……本為引進競爭、節(jié)省支出的政府采購,究竟生了什么“病”?

????結算價高出中標價8倍:“陽光

采購”有潛規(guī)則

????在長沙市工商局辦公大樓建造中,有十余個政府采購項目,實際結算價遠遠高出中標價。其中,這棟大樓的空調系統(tǒng)安裝中標價109.8萬元,結算價則高達875.5萬元,高出了8倍。對此事件,當地數位退休老干部向省紀委、省工商局等部門實名舉報,但據記者了解,直到現在依然沒有查清查明。

????長沙市還有一個廢棄物污水處理項目,政府采購時的中標公示價為5346萬元,但實際結算價至少比中標價高出上千萬元,這引起了審計部門關注。

????記者調查發(fā)現,這個項目開標后,多家投標公司質疑招投標程序涉嫌違規(guī)。據參與競標的北京天地人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介紹,招標公告曾規(guī)定:“項目設投標報價上限值,上限值在開標前7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投標人。”但在開標前3天,招標方突然取消了投標上限值。他們表面上以較低價格中標,暗地里卻以遠高于中標價結算。

?資料圖片

????與“明低暗高”的招標手法相比,日常辦公支出的“高價”采購更易被發(fā)現。昆明市財政局、紀委和公安局等多個部門近期被曝集體“高價”采購。其中,昆明市財政局采購4臺服務器、68臺臺式機、8臺筆記本電腦,成交價57萬余元,比市場價約高一倍。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采購125臺筆記本電腦,每臺6760元,而中標機型市場價為5099元,一單生意就比正常價格高出21萬元……

????但面對種種質疑,昆明市有關部門負責人不以為然。昆明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政府采購辦公室主任陳一凡解釋說:“我們承諾,采購決無暗箱操作。市財政局、審計局、監(jiān)察局都是我們的監(jiān)督單位。”他表示,昆明市的政府采購,完全是按法定程序進行,信息“公開、公正、透明”,是“陽光采購”。

????在昆明曝出辦公用品“高價”采購之前,長春市一部門的政府采購清單中,也出現近3萬元的一臺電腦。面對質疑,昆明和長春有關部門都給出相同的“答案”:買高配置設備是“工作需要”。

????“什么工作需要?一些地方政府采購競標,比的不是價格、不是質量,而是關系。”曾參與政府采購的昆明市供貨商李某稱,“買的東西次一點,供應商賺一點,回扣拿一點”是一些地方政府采購的“三點”規(guī)律。少數負責采購的公職人員甚至會和供貨商“共謀”賺取差價。

????審批、招標、公告:環(huán)環(huán)皆有“漏洞”

????財政部數字顯示,我國政府采購規(guī)模保持了快速增長態(tài)勢,2002年為1009.6億元,2009年則突破7000億元。財政部有關人士坦承:由于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起步較晚,存在監(jiān)督不到位的問題。

????資料圖

????“監(jiān)督不到位具體體現審批關、招投標關和公告關都有漏洞,使一些地方的監(jiān)督形同虛設?!奔质∩鐣茖W院研究員傅大中說。

????在“審批關”中,一些職能部門 “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有關專家說,在昆明市財政局采購過程中,財政局既是采購需求人,也是審批人,還是監(jiān)督人,角色上的交叉使得財政局是否能有效地履行監(jiān)督職能遭到質疑。

????在“招投標關”中,一些地方只是走個程序,實則貓膩多多。湖南一位多年參與政府采購的廠商說,因缺乏監(jiān)督,他們多次遭遇一些地方政府采購人提前透露標底給“自己人”,合伙商量“圍標”、“陪標”等早已不是秘密,一些地方甚至出現幾家企業(yè)長期壟斷政府采購的局面。

????據知情投標企業(yè)向記者透露,在長沙市高出中標價上千萬元的政府采購事件中,開標前3天突然取消報價上限值,明顯有違招標投標法。按法律規(guī)定,這種情況應在開標前至少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標方。不僅如此,長沙市政府采購辦接到投訴后,雖認定違規(guī)情況屬實,卻以“不影響招投標結果”為由駁回投訴。此后,相關方再依程序向省級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省級機關要求市里“重新作出投訴處理決定”。這次長沙市采購辦很快重新認定“此次采購活動違法”,但此時距中標公示已有近半年時間,采購已結束,成為無法糾正的事實交易。

????政府采購的最后一個流程是“公告關”,本意是公開讓社會審核。湖南省法學專家陳杰人表示,像昆明和長春的“高價”采購,只簡單公布招投標結果,不公開事前、事中情況,公眾很難發(fā)現個中“道道”,監(jiān)督也就無從談起。

????立體監(jiān)督:讓“潛規(guī)則”無處遁形

????據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秘書長汪玉凱等專家介紹,我國政府采購法自2003年實施以來,一直未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存在一些法律盲區(qū),為一些 “灰色交易”提供了可乘之機,導致“陽光采購”不“陽光”,甚至滋生腐敗。要剎住政府采購中的“歪風”,應在制度和程序上“補漏”,盡快出臺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

????在制度“補漏”前提下,還應讓公眾監(jiān)督參與到政府采購中,改變以往單一行政監(jiān)督模式的弊端。

????為防止“采購腐敗”發(fā)生,近年來山東煙臺市探索建立采購事前需求論證制度,節(jié)約了大量財政預算資金。煙臺市一數字化城市管理系統(tǒng)工程項目,采購人提出的預算為4000多萬元,但經過各方參與的事前論證,預算最終被“砍”去了一半。

????“實踐證明,在財政審批關中,引入社會監(jiān)督十分必要?!备荡笾械葘<艺J為,財政部門應將政府采購預算細節(jié)在網站和媒體上公示,如果公眾有異議,要吸收專家等重新調查,或舉行聽證會,有效規(guī)避“審批關”中出現濫用職權行為。

????“公告關”也不能一“告”了之。汪玉凱等人表示,除了公眾監(jiān)督外,審計、監(jiān)察機關應加大過程監(jiān)督,及時向公眾通報結果,取信于民。

????“建議對政府采購各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人向社會公示?!焙鲜∥h校行政學院院長王學杰說,只有嚴格監(jiān)督和懲戒機制,“陽光采購”才能名副其實。(記者 周立權 陳黎明 趙大春 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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