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新華社香港2月27日電 香港海關27日提醒市民及離境人士,需要注意從3月1日起實施的有關攜帶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離港的新規(guī)定。
????根據(jù) 《2013年進出口 (一般)(修訂)規(guī)例》,任何人士除非獲發(fā)出口許可證,否則不可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為容許作私人用途,年滿15歲的離港人士可攜帶凈重不超過逾1.8公斤(約兩罐)的配方奶粉。違例者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jiān)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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