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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殺人拋尸案歷時兩年半翻盤 律師洗脫偽證罪

來源:京華時報-- 2013-02-08 07:15:16 字號:TT

  5名嫌犯故意傷害罪不成立 辯護律師洗脫偽證罪名

  歷時兩年半的庭審后,6日,北?!皻⑷藪伿浮奔捌湟l(fā)的“4律師偽證案”等案迎來戲劇性轉折,北海中院宣判“殺人拋尸案”五名嫌犯故意傷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尋釁滋事罪;被控“妨害作證”的“拋尸案”辯護律師楊在新昨日也被警方解除取保候審,恢復自由。

  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

  6日下午,北海中院第一審判庭座無虛席,審判長張黔鄂宣布,被告裴貴、裴日紅、黃子富、楊炳棋在公共場合隨意攔截、毆打他人,構成尋釁滋事罪,分別被判處兩至三年徒刑。被告裴金德無罪,當庭釋放。

  除了裴金德外,“殺人拋尸”的4名被告都表示不服法院對其作出的尋釁滋事罪的判決,將提起上訴。

  此前歷時兩年半的庭審中,北海檢察院指控上述5人將被害人綁架殺害并拋尸入海。在6日的宣讀判決書階段,張黔鄂詳述了該指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理由,并宣布5名被告的故意傷害罪名不成立。

  北海系列案中同樣超過審限的裴日亮案,7日開庭審理?!皻⑷藪伿浮卑赴l(fā)后,裴日亮因將身份證借給孿生哥哥裴日紅(“殺人拋尸案”嫌犯,在其他嫌犯歸案1年零6個月后才被羈押),被指控犯有“窩藏罪”。

  辯護律師解除保釋

  6日,幾乎在北海中院宣判“殺人拋尸案”嫌犯“故意傷害罪”不成立的同時,已被取保在家的楊在新也接到通知,前往當地公安機關辦理了解除取保候審手續(xù)。

  6日晚,楊在新發(fā)給記者的材料顯示,當地警方明確對其“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已決定撤銷此案。這意味著,被控“妨害作證”的楊在新已徹底恢復自由。

  證人偽證罪已撤案

  同樣在6日下午,因涉嫌“偽證罪”被羈押達兩年之久的宋啟玲也重獲自由。宋啟玲的律師劉衛(wèi)國透露,因為堅持不按照警方認定的“事實”指控裴金德等人,宋啟玲于2011年春節(jié)前后被拘留、批捕。北海市海城區(qū)法院在收到該案起訴書后,采取拖延戰(zhàn)術,對宋長期“不審不判”,導致宋被嚴重超期羈押。

  案件發(fā)酵為系列案

  2009年11月19日,北海漁輪廠附近海域發(fā)現一具漂浮男尸,警方隨后將當年11月14日凌晨與死者黃煥海發(fā)生糾紛的裴金德、裴貴、楊炳棋、黃子富、裴日紅等嫌疑人抓捕歸案。

  2010年8月9日,在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后,北海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北海中院。

  此后,該案發(fā)酵為一起涉及殺人拋尸、妨害作證、偽證、窩藏等諸多個案的系列案件,成為近年來刑事訴訟的標志性案件之一,引起全國關注。

  案情回放

  證人律師均身陷囹圄

  據媒體此前的報道,在這起由當地政法委主導的“鐵案”里,嫌疑人、證人、律師幾乎全部身陷囹圄。

  為楊炳棋等人辯護的廣西律師楊在新,找到了該案關鍵證人宋啟玲、楊炳燕、潘鳳和,3人的證言有利于上述嫌犯。2011年春節(jié)前后,3人先后被警方抓走,其中,宋啟玲因涉嫌“偽證罪”被羈押達兩年之久。

  不久,楊在新、楊忠漢、羅思方、梁武成等4名該案首批辯護律師也被抓捕,導致2011年7月下旬“殺人拋尸案”開庭之際,全國各地律師組成20人律師團,接替被抓的4位律師,前往北海辦案。

  在全國律師界、輿論界的強烈反彈下,楊忠漢等3位律師獲釋,僅楊在新一人被正式批捕。

  此后一個月,前來辦案的律師團成員陸續(xù)遭遇解開腰帶安檢、不明身份人員圍毆、“啞巴會見”等諸多事件。

  2011年7月22日,全國律協就律師團成員在北海依法執(zhí)業(yè)期間遭遇不法侵害發(fā)表措辭強硬的聲明,表示對該事件“嚴重關注”,并要求當地有關部門保障律師執(zhí)業(yè)權利。

  據《東方早報》

  2009年11月19日5名嫌疑人被抓捕 2012年2月6日故意傷害罪不成立

  證人偽證案

  2011年春節(jié)前后3名證人被警方羈押

  2012年2月6日證人偽證罪撤案

  妨害作證案

  2011年初4名辯護律師被抓捕,后3人獲釋,楊在新被批捕

  2012年2月6日楊在新解除保釋

  窩藏案

  裴日亮將身份證借給“殺人拋尸案”嫌犯孿生哥哥裴日紅,于其他嫌犯歸案1年半后被羈押

  2012年2月7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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