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受傷后因圖省錢耽誤治療致癱瘓,丈夫蔣某在長期照應妻子的過程中逐步心生怨恨,竟對妻子起了殺心。16日,江蘇東臺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蔣某有期徒刑四年。
2009年夏天,蔣某之妻因連夜干活,在回家途中不慎跌倒。此時家里剛剛蓋了新房,外面還有四萬多元的外債,蔣某便勸妻子不要治療而在家休息。沒想,妻子的病情越發(fā)嚴重,甚至發(fā)展到了癱瘓的地步。懊悔不已的蔣某愧對妻子,本想一死了之,但因妻子的勸告而作罷。不料,長期的照料使得蔣某內心生了厭煩情緒,遂產生殺妻的想法。
2012年6月,因妻子的大便再次失禁,怒不可遏的蔣某便要將妻子掐死,因鄰居的及時發(fā)現(xiàn)才避免了慘劇的發(fā)生。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某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鑒于其系限制行為能力和殺人未遂等情節(ji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