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公開認錯系“筆誤”
法制網深圳11月29日電記者 游春亮 實習生 惠珍 網曝深圳干部坐擁20億房產事件舉報人周某杰被逮捕,但批準逮捕的不是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而是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這起備受當?shù)厥忻癫毮康木W曝事件再次引發(fā)強烈關注,也遭到舉報人家屬的質疑。
針對質疑,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公安分局于11月28日晚通過其官方微博回應稱,在執(zhí)行逮捕過程中,因民警粗心,將《逮捕通知書》中批捕機關“龍崗區(qū)人民檢察院”誤寫為“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并對家屬造成的困擾和不良影響表示歉意。
據龍崗區(qū)警方通報稱,周某祖于2010年4月成立園林綠化公司,注冊資本為10萬元,同5月19日,周某杰將公司注冊資本虛增至500萬元。2007年以來在深圳市天基房地產有限公司對龍崗區(qū)南聯(lián)小學片區(qū)舊改中,周某杰假冒他人身份騙取補償款300余萬元。
6月10日,龍崗警方對周某杰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7月9日,龍崗警方以涉嫌虛報注冊資本罪、合同詐騙罪,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周某杰。7月13日,深圳市檢察機關認定,其合同詐騙罪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無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捕決定,要求龍崗警方加大偵查力度。11月27日,檢察機關經審查認定,周某杰分別為其經營的4家公司虛假增資,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作出批捕決定,當日龍崗警方對其執(zhí)行逮捕。
據了解,周某杰經營包括園林綠化、市政工程、物業(yè)管理、清潔服務等四家公司。
周某杰如何得知周偉思的資產信息,周某杰為何舉報周偉思?這起網曝事件真相到底怎樣?本報將繼續(xù)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