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圖為主犯糯康受審時,對策劃劫持中國船只、殺害中國船員等罪行矢口否認(rèn)。
>>檢方指控
劫船殺人
公訴機(jī)關(guān)指控,2011年10月5日,根據(jù)糯康授意,在??档闹笓]下,翁蔑(另案處理)帶領(lǐng)溫那、碗香、巖湍、巖梭等人(另案處理)攜帶槍支乘快艇劫持了中國船只“玉興8號”、“華平號”,綁控中國船員,并將事先準(zhǔn)備的毒品放在船上。隨后,翁蔑等通知被告人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參與劫船。兩被劫持船只進(jìn)入泰國水域后,翁蔑、扎西卡、扎波向中國船員開槍射擊。而后,按照與依萊、弄羅的約定,在岸邊等候的部分泰國不法軍人向中國船只射擊,后登船將中國船員拋尸湄公河,造成中國13名船員全部遇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