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少還1元,被銀行收取過百元利息,罰息高達所欠金額的100倍,這并非天方夜譚。信用卡未及時還款后全額罰息不是最新的消息,但記者29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島城只有少數(shù)銀行對規(guī)則進行了修改,大多數(shù)銀行仍然堅持全額罰息。
新聞緣起
信用卡透支11萬5年后還44萬
陜西省西安市戶縣居民王某5年前先后在西安民生、工商、交通、招商、中信5家銀行辦了5張信用卡惡意透支。截至2
據(jù)悉,銀行透支利息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全額計息和按未償還部分計息。如按未償還的部分來計算利息,同樣透支1 萬元,到期還9999元差1元未還的話,也就是對1塊錢計息,以消費當天到賬單日為止35天計算,得出利息0.0175元;按照全額計息所得利息則為120.0055元,兩者相差6800倍。
少還20元利息過百元
少還一分錢,也要全額罰息,銀行信用卡的這一“霸王條款”被熱議多年之后仍然在執(zhí)行。
“今年6月份我通過ATM 機還上月的一家銀行的信用卡消費款4620.38元,因20.38元無法存入,當時只還款4600元。6月底,我收到對賬單,顯示有100多元的借記利息,經(jīng)電話詢問被告知是全額罰息。銀行工作人員解釋稱,即使有一分錢未還,銀行都要按上月應(yīng)還款全額收取利息?!笔忻駝⑴?9日告訴記者,她并沒有惡意不還款,只是當時不太方便,就為20元的逾期還款,她竟付出100多元的利息代價?!般y行的這一做法太霸王了,涉嫌侵犯了消費者的權(quán)益?!眲⑴空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