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臺發(fā)展:
1970年后,以自由身往返香港、臺灣兩地,拍攝電影。而她真正的成名也是在臺灣演出連續(xù)劇的時期。
1972年事業(yè)如日中天的潘迎紫與陳鴻烈結婚而淡出影視圈,但雙方在1980年離婚。受婚姻打擊一蹶不振,后離開傷心地香港,前往臺灣開辟自己的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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