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fā)布的2011年年度工作報告顯示,去年各級人民法院共判處外國人罪犯601人,主要涉及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詐騙、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盜竊、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犯罪。
在刑事審判方面,報告稱,2011年,各級人民法院新收一審、二審、再審刑事案件947706件,審結941972件,同比分別上升7.12%和6.4%。
報告指出,去年法院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審結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盜竊、搶奪、詐騙等多發(fā)性侵財犯罪案件273387件,同比上升3.01%,判處罪犯368451人,同比下降0.54%。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審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754件,判處罪犯4218人,其中1841人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重刑率達43.65%,一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的黑惡勢力首犯被依法嚴懲。
在加強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和瀆職犯罪方面,報告指出,各級人民法院去年共審結貪污賄賂犯罪案件22868件,判處罪犯24092人,同比分別下降2.44%和1.09%。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131人,同比上升2.66%。審結瀆職犯罪案件4526件,判處罪犯4795人,同比分別上升5.01%和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