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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路遇情敵口角 各糾集多名好友互砍

來源:大眾網(wǎng)-- 2012-06-15 08:44:06 字號:TT

  近日,膠南市法院對一起青少年重大團伙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案件依法作出一審判決,15名未成年被告人獲刑。據(jù)介紹,該案是膠南市近年來規(guī)模最大的青少年團伙犯罪案件,涉案人員達24人,其中未成年20人。

  2011年11月11日,16歲的張某帶著女朋友安某一起參加朋友聚會,期間碰到安某前男友王某,兩人發(fā)生口角后各自離開。當晚,王某和張某又在電話中對罵,并約定時間地點打架斗毆。2011年11月13日下午2

時和晚上9時30分,在膠南市珠山街道東新村3路公交車站牌處,張某和王某分別糾集了各自的好友先后發(fā)生兩次毆斗。王某好友王某某被張某用刀砍傷,左手掌骨骨折,并構成九級傷殘,其余多人有不同程度受傷。

  事情發(fā)生后,其中9人因只到場而未動手受到治安處罰,膠南市人民檢察院對其余15名未成年人以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向膠南市法院提起公訴。

  膠南法院少年審判庭受理此案后,先對各被告人進行了詳細人格調查,發(fā)現(xiàn)大部分被告人在家中為獨生子女,家長大多數(shù)是農民或外來務工人員,文化程度較低,對子女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會管、不敢管和縱容嬌慣的現(xiàn)象。

  膠南法院認為,該案15名被告人年齡較小,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觀念不夠強,案發(fā)后認罪態(tài)度良好,依法酌情從輕處罰。6月11日,膠南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打架“帶頭人”張某、王某及王某某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其余被告判處一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 (記者 趙麗云 通訊員 吳廣銀 周瑞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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