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警方辦案不公、對案件定性不準,4名婦女大鬧縣公安局并將一公安局副局長咬傷致其住院。6月2日,洋縣公安局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將帶頭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受害者家屬沖進公安局打人
據(jù)洋縣人民政府新聞辦通報,5月31日上午,洋縣公安局副局長宋?;傔M辦公室不久,突然進來一老三少4名婦女,以公安機關辦案不公、案件定性不準等為由,對正在辦公的宋?;⑦M行辱罵、撕咬。宋?;霓k公
帶頭的家屬被刑拘
這幾名婦女為什么這么做呢?
據(jù)了解,2011年9月13日,洋縣男子張某在青年北路南口被砍死街頭。案發(fā)后,洋縣公安機關迅速成立專案組,經(jīng)過八個多月偵查,除一名犯罪嫌疑人在逃外,其余涉案人員均已抓獲。今年5月,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犯罪嫌疑人移交檢察機關提起訴訟。受害人家屬認為案件應定性為故意殺人案件,并認為是主管刑偵副局長宋海虎辦案不公。
于是發(fā)生了撕咬人一幕,4人分別是張某的母親、妻子、兩個姐姐。事發(fā)后,洋縣公安局迅速向縣上有關部門匯報。洋縣公安局成立專案組依法調(diào)查,于6月2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依法對帶頭鬧事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的兩個姐姐)分別處以刑事拘留和取保候?qū)?;張某的母親因年齡較大,且患有心臟病,不宜拘留;張某的妻子在外地,警方暫時未傳喚到位。
洋縣公安局政委李定紅表示,受害人家屬多次到洋縣公安局上訪,洋縣公安局按照辦理刑事案件有關規(guī)定,均對受害人家屬反映的問題進行核查和答復。如果公安部門對案件定性不當,檢察部門會退卷或要求補充偵查,受害人家屬也可通過正當渠道反映情況。但他們的沖動行為已經(jīng)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