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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禁止拆除未到使用年限的建筑物

來源:青島早報 2012-03-29 10:37:23

????今年人大代表對于“住房”很關注,其中“關于禁止拆除未到使用年限建筑物的議案”就涉及禁拆未到年限建筑物的民生話題。

????建議制止短命建筑

????我國合理的建筑使用壽命,多層磚混結構建筑使用年限為50年以上,鋼混結構高層建筑的使用年限為70年以上,重要公用建筑的使用年限一般為100年以上。但是,在城市建設快速發(fā)展的今天,我市城區(qū)建筑物未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即被拆除的情況屢見不鮮,平均使用壽命僅30年,有的甚至只有二十幾年。為此,胡兆啟等18名人大代表提出“關于禁止拆除未到使用年限建筑物的議案”,建議制止短命建筑。

????拆除造成資源浪費

????18名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如南京路實驗小區(qū),是上世紀80年代才開始建設的,完全建成僅21年,曾獲得過“山東省優(yōu)秀實驗小區(qū)”、“山東省綠化模范小區(qū)”等多個榮譽稱號,目前部分樓座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高層建筑。這種情況并非個例,建筑物不到使用年限被拆除,有的是按規(guī)范建設的中學、有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酒店、旅館,還有一些成套的住宅,也被拆除、建成高層建筑。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是不可持續(xù)的,同時對按規(guī)劃建設的地區(qū),因容積率大大增加,還導致基礎設施不堪重負,頻頻更換,造成重復建設。為此,建議盡快對建筑物使用年限進行規(guī)范,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制定規(guī)劃加強管理

????“開發(fā)商和建設單位為追求高容積率對原有建筑拆除重建趨之若騖。在我市舊城非成套房屋改造大致完成的今天,原有建筑面臨拆除改造的壓力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制定規(guī)劃加強管理。”議案中明確提出。

????“建筑不到年限就拆除,太可惜了,不符合低碳環(huán)保的理念?!焙讍⒔榻B說。為此18名人大代表建議,要進一步明確規(guī)定各類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要明確業(yè)主對建筑物進行正常維修包括大修的年限和義務;明確規(guī)定,凡已按規(guī)劃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寫字樓、商住樓、賓館酒店、中小學校,未達使用年限的,要按照2009年1月1日起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huán)經(jīng)濟促進法》“對符合城市規(guī)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合理使用壽命內(nèi)的建筑物,除了為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決定拆除?!钡囊?,一律不得拆除。議案中提出,“對有安全缺陷的建筑物要按有關程序進行鑒定,確實不能修復的,要由具體的責任人在當?shù)孛襟w上公開拆除的必要性和重建方案,接受社會監(jiān)督,重建的規(guī)模不得大于原建筑物。”

????本版撰稿 記者 劉延青 王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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