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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消息,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在2010年的時候,美國國會圖書館下屬機構版權局(Copyright Office)認定針對蘋果iPhone越獄的行為并不違法,并將此納入《千禧年數(shù)字版權法》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中。不過該豁免權將在今年內失效,因此電子前沿組織(EFF)正極力爭取重申此項豁免。 《千禧年數(shù)字版權法》中規(guī)定,針對蘋果iPhone越獄行為享有豁免條款,但該條款將于今年內失效(原本即非永久有效),此后一切蘋果iPhone的越獄行為將會變成違法,蘋果屆時將有依據(jù)向使用者提出針對iOS設備破解的控訴。 為此,美國電子前沿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EFF)希望聚集眾人力量向版權局重申此項豁免條款,同時也希望能將進一步將相關條款擴及至平板設備,甚至于是針對電玩主機平臺的越獄行為也希望能一并納入相關條款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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