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教育部提出,對在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將予以嚴肅處理。責任屬試點高校的,將暫?;蛉∠渥灾鬟x拔錄取試點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者的責任。
申請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及內(nèi)容的真實性負責。違規(guī)責任屬推薦中學的,視情節(jié)輕重將在其所在省份的中學及有關試點高?;蛉珖秶鷥?nèi)予以通報,并責成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追究有關責任者相應責任;責任屬學生本人的,未入學者取消其自主選拔錄取考核成績及參加當年高考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或取得學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qū)W籍。
教育部表示,申請考生或其所在中學,需如實提供考生在高中階段德智體美等各方面的發(fā)展情況,包括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zhì)評價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