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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路拆遷戶昨定位房源 2釘子戶被強制搬遷

來源:青島日報 2011-10-19 07:04:39

  本報訊 昨天是青島新疆路快速路工程拆遷項目定位房源的第一天,根據居民搖號產生的選房順序,首批40戶拆遷居民在原嘉里植物油廠院內辦理選房手續(xù),此后將每天安排50戶(根據選房實際進度調整,以工作人員選房前2天的電話通知為準)拆遷居民進行選房,因故未按時到場選房者,延后辦理并可隨到隨選。

  新疆路快速路工程是市政府確定的重點項目之一,涉及拆遷居民1500戶。選擇房屋安置的居民可從采菊苑(嶗山區(qū))

、海安新居小區(qū)(市北區(qū))、華陽路18號項目(市北區(qū))、海岸馨園小區(qū)(四方區(qū))提供的1960套房源選擇異地安置房,其中,采菊苑有140套,海安新居小區(qū)有240套,華陽路18號項目有354套,海岸馨園小區(qū)有1226套。

  據了解,本次安置定位房屋采取集中選房的原則,按照該項目拆遷時的選房順序號從1號起對4處異地安置小區(qū)的所有房屋進行依序選擇。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在65平方米以下的被拆遷人,選擇華陽路18號項目和采菊苑小區(qū)兩處房源安置的,須在安置房屋建筑面積100平方米以內的套型進行選擇。居民在選擇定位房屋時需本人攜帶以下證件:被拆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一份、選房順序號、拆遷協議原件。本人不能到場的,委托人除攜帶上述材料外,需持《公證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

  此外,因安置房源的交房時間不統一,選擇房屋安置的拆遷居民已發(fā)放6個月過渡費,此次簽訂房屋安置定位協議時根據所選的安置房屋交付時間統一計發(fā)過渡費。居民在簽訂定位協議20個工作日后,本人持安置定位協議及身份證原件到銀行領取補發(fā)過渡費存折。指定辦理銀行為青島銀行南京路支行(南京路308號)。

  強制搬遷不享優(yōu)惠政策

  記者從市北區(qū)了解到,目前新疆路快速路工程拆遷項目已有9成以上拆遷居民搬遷騰房,但還有部分居民沒能按期騰房。近日,市北區(qū)根據法院裁定,對新疆路快速路工程拆遷區(qū)域的兩戶拒不搬家騰房的居民依法實施了強制搬遷,之后該項目中有4戶未搬遷居民簽訂了拆遷協議。

  市北區(qū)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部分未搬家騰房的拆遷居民,我們進行了立案調解、行政裁決、司法聽證、行政裁定等程序,法院也下達了《行政裁定書》,對極少數仍然拒絕搬家騰房的居民,將分批次依法組織司法強遷?!睋私猓陆房焖俾饭こ滩疬w居民可以享受到速遷獎勵、綜合補助費、過渡補助費、綜合獎勵費、綜合補貼費等優(yōu)惠政策,但實施司法強制搬遷后,被搬遷居民將不再享受《新疆路快速路工程拆遷補償方案》的各項優(yōu)惠政策,累計損失約12萬元左右。(記者 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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