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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法庭上眉飛色舞(圖)

來源:青島早報 2011-10-15 06:16:52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青島黑老大王磊被判20年

  續(xù)劉海軍黑社會組織案之后,以青島萊西王磊為首的又一黑社會組織被拿下。昨天上午,萊西市人民法院公開對王磊黑社會組織案宣判,因故意傷人罪、強迫交易等8項罪名,王磊被依法判處20年徒刑,王磊手下的19名“小弟”也同時被判入獄。

  現(xiàn)場

  判決書念了近兩個小時

  昨天上午8時30分許,隨著王磊等20名黑社會成員帶入刑事法庭,主審法官宣布開庭。記者看到,王磊和他的“小弟”分成兩排坐下后,都紛紛低下了頭。旁聽席上,坐著10多名萊西的人大代表,法庭的兩側(cè),則是部分受害人家屬。

  記者在現(xiàn)場注意到,因涉案人員多,罪行復雜,僅起訴書和判決書就有近百頁厚。法官宣讀時速度不慢,中間并未休息,但還是從上午8時30分一直讀到10時20分。在近兩個小時的宣讀過程中,記者的腿都站得有些麻木,法官額頭上也冒出汗珠。宣判結(jié)束后,主審法官透露:“這是繼劉海軍案后,最長的判決書?!?/p>

  主犯

  法庭上冷笑還抓耳撓腮

  記者昨在法庭上看到,王磊小動作不斷。主審法官宣讀起訴書時,王磊起初低著頭,神情淡定。過了不到半個小時,隨著記者將鏡頭對準他,王磊顯得有些不太自然,先將頭歪到一邊冷笑幾下,隨后又不停地抓耳撓腮,好像故意躲避記者鏡頭。宣讀過程中,記者注意到,別的“小弟”基本低頭不語面無表情。但王磊不是笑,就是眉飛色舞,表情和動作十分豐富。在法官宣判時,王磊站起身來,竟將雙手抬了起來,交叉著打起了膀子。但很快他似乎覺得此舉有些不妥,立即恢復了站立動作。

  王磊告訴法官,他想起自己以前做的壞事很后悔,現(xiàn)在不管法官怎么判,都沒有一點意見。10時20分,當法官宣判結(jié)束詢問是否服從判決時,王磊的“小弟”們低著頭小聲說出一個字 “服”,王磊則大聲說道:“服了?!?/p>

  罪行

  兩年非法斂財160萬元

  “以王磊為首的犯罪團伙涉嫌組織、領(lǐng)導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斗毆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強迫交易罪八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20年……”記者在宣判現(xiàn)場注意到,除了王磊被判20年外,他手下的幾名主要黑社會組織者均被判19年6個月、18年有期徒刑不等。有3名成員因沒參與黑社會組織被從輕判決。

  萊西人民法院主審法官稱,王磊曾兩次被判刑,出獄后籠絡(luò)一幫人組成了王磊公司,瘋狂斂財,犯下一系列罪行。據(jù)介紹,35歲的王磊2001年因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2002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王磊等人一系列組織犯罪參與人員較多,特別是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犯罪,參與人員多達十多人甚至幾十人,而且參與人員較為固定,明顯呈現(xiàn)出組織化的特征。組織內(nèi)的犯罪均由王磊直接或間接地組織、領(lǐng)導、策劃和指揮,然后再指使范建杰、劉敬文等人糾集他人負責實施,逐漸形成了以王磊為首、以范建杰、劉敬文、王海志、左常亨為骨干成員,趙浩欣、周召杰、徐光秀、王偉等人為參與者的犯罪組織人員結(jié)構(gòu)體系。案件中大部分被告人是釋放人員,基本上沒有穩(wěn)定工作和正常收入來源,但他們多次通過實施強迫交易等犯罪活動大肆聚斂錢財,暴力性手段明顯,稱霸一方。兩年多來,王磊為首的團伙共非法斂財160多萬元。

  幕后

  團伙平均年齡不到28歲

  “在王磊一案中,幾名組織者都是70后,而80后主要充當打手執(zhí)行犯罪行動,成員里還有幾名在犯罪時是未成年?!比R西市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告訴記者,所有成員八成以上有過前科,特別是幾名20出頭的小青年多是有了前科后,才加入了王磊組織的團伙。

  據(jù)悉,與劉海軍黑社會案相比,王磊團伙年齡較小,團伙中年齡最小的是90年8月出生的,只有21歲,而在他兩年前做案時,還是個未成年的孩子。另外,70年后出生的有5人,有4人是黑社會組織、領(lǐng)導者;而80年以后出生的有14人,占團伙主體。黑社會團伙成員的平均年齡不到28歲,有的團伙成員在犯罪時年僅17歲。這些80后的成員由于年齡較小,對王磊等人言聽計從,只要磊哥一聲令下,這些小弟不計后果,動輒持刀捅、棍打,傷害他人,給受害人帶來了無盡傷痛。在王磊的指揮下,為了搶占地盤強迫交易,多次讓手下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其中將一名男青年砍傷致毀容,一男子被打傷致腦萎縮。

  涉黑團伙罪行累累

  ◆2007年12月17日,被告人王磊與逄某杰因瑣事發(fā)生糾紛,遂指使被告人范建杰、劉敬文等人竄至萊西市“三峽移民”飯店門口對逄某杰實施毆打。后王磊又對逄某杰實施敲詐,由被告人劉敬文、范建杰、王海志電話聯(lián)系逄某杰,采取語言威脅等手段,向逄某杰索要人民幣10萬元,后經(jīng)人從中“調(diào)解”,索得現(xiàn)金8000元。

  ◆2007年3月,萊西市“陽光四季”小區(qū)工地開工,“王磊公司”聯(lián)系后開始供磚,后因供磚出現(xiàn)質(zhì)量問題,承建方停止由王磊公司供磚,改由隋某春供磚。為爭取到該工地的供磚權(quán),王磊糾集了被告人范建杰、王鵬飛、王海志等三十余人搭乘十余輛皮卡車竄至承建方萊西市建筑總公司院內(nèi)站場示威,要求繼續(xù)供磚,承建方被迫同意由其供磚約300萬塊(每塊磚0.25元),交易額為70余萬元,從中非法獲利。

  ◆2008年春的一天,被告人王磊因與被害人胡某東商談轉(zhuǎn)讓鐵礦股份未果,遂指使被告人范建杰預謀對胡某東實施報復,后在范建杰安排下,被告人劉敬文糾集被告人趙浩欣、徐光秀、徐光財?shù)热宋搽S胡某東搭乘胡韶某駕駛的轎車,竄至萊西市文化路與青島路交叉路口東、農(nóng)業(yè)銀行門口處,劉敬文指使他人下車持木棍打砸轎車玻璃。后劉敬文又糾集被告人周召杰、劉日升、王海杰、李波、李佳力、李為鵬、李龍及邴大利,被告人王海志糾集被告人于坤、王春亭、王偉等人,竄至梅花山街道寨莊村胡某東鐵礦,對鐵礦處的工作人員、鐵礦小屋、斯太爾貨車肆意打砸。經(jīng)萊西市物價認證中心鑒定,胡韶某被砸轎車損失價值人民幣480元,胡某東鐵礦被砸毀物品價值人民幣7090元。(記者 康曉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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