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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保安和開鎖匠后來當了搶劫強奸犯 嶗山區(qū)檢察院辦理一刑事“系列案” 記者昨日從嶗山區(qū)檢察院了解到,該院辦理了一刑事“系列”案,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孫某今年44歲,曾在某公司作保安、也曾做過開鎖匠,其曾在2007年至2010年間多次入室搶劫、強奸,每次作案手段各不相同,也并不高明,卻屢屢得手;幾名受害人都是因為對待生活中某些小事的不謹慎,使犯罪分子有 ——忘拔鑰匙引禍上身。2007年夏的一天,孫某途經李滄區(qū)某小區(qū)的一棟樓時,發(fā)現(xiàn)三樓一戶住戶的門鎖上插著鑰匙沒拔下來,便偷偷拔下鑰匙裝進了自己的口袋。幾天后,他準備了刀子、毛巾和手電筒,趁夜來到這戶人家,用“撿”到的鑰匙打開了房門,準備偷點東西。進屋后,他拿走了客廳一錢包里的100元錢后,看到臥室床上只有一個女子在睡覺,便動了強奸的邪念。孫某將她強奸并拿走了她的一部手機。 ——不鎖房門招賊盜。宣某和李某是一起打工的女工友,租住在位于嶗山區(qū)浮山后的某小區(qū)中,由于房門的鎖芯壞了,房門無法從內反鎖,二人也一直未修理。2009年9月的一天凌晨,孫某持刀子和手電筒摸進了這兩女工的住處。由于房門只是從外帶上而沒有從內反鎖,曾做過開鎖匠的孫某很容易就把門撬開了。后他持刀威脅將宣某強奸,并將宣某的一部手機、李某的一部MP4拿走。 ——無意閑聊埋禍根。孫某在位于浮山后的工地打工時,經常和住在附近的中午婦女姚某聊天。通過聊天,他了解到姚某平時一個人帶著孩子住在這里,而且還知道了她家的住址。2010年8月的一天夜里,孫某帶著作案工具去了姚某家。為了不讓姚某認出自己,這次他還戴了一個口罩。他從樓道的窗戶爬到姚某家的陽臺上,然后輕易打開陽臺門進到屋里……最終,持刀威脅搶得姚某的3000元現(xiàn)金和手機,并致姚某輕微傷等。 檢察官在審查中還發(fā)現(xiàn),孫某在未解除原婚姻的情況下,于2010年與尹某在青島登記結婚,其行為涉嫌重婚罪。目前,孫某已被嶗山區(qū)檢察院以搶劫罪、強奸罪、重婚罪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戴謙 徐振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