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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嶗山區(qū)檢察院審理了一起連環(huán)搶劫、強奸案,被告人孫某今年44歲,是某駐青建筑公司的保安,他曾在2007年至2010年間多次入室搶劫、強奸。每次的作案手段各不相同,盡管不高明,卻屢屢得手,受害人都是對生活中某些小事的麻痹大意,給犯罪分子留下了可趁之機。 案件一 偷拔鑰匙入室盜竊 2007年夏的一天,孫某途經(jīng)李滄區(qū)某小區(qū)的一棟樓時,發(fā)現(xiàn)3樓一住戶的門鎖上插著的鑰匙沒拔下 安全啟示 生活中,許多人都遇到過丟鑰匙的事情。不過,大多數(shù)人都像李某一樣對此并不在意,殊不知這一時的疏忽大意會給自己或家人帶來多少財物損失,甚至是無法想像的傷害。通過這個案子,辦案檢察官提醒大家,平時一定要注意保管好個人財物,尤其是鑰匙之類的重要物品,如果不慎丟失,一定要馬上更換門鎖,第一時間消除安全隱患。 案件二 不鎖房門溜進罪犯 宣某和李某租住在位于浮山后某小區(qū)中,由于房門的鎖芯壞了,房門無法從內(nèi)反鎖。但二人覺得屋里也沒有什么值錢東西,就一直沒有修理,晚上也都不反鎖房門??烧且驗樗齻兊牟辉谝猓o自己招來一場大禍。 2009年9月的一天晚上,孫某在位于浮山后的建筑工地巡邏時,想起附近一小區(qū)中住著幾個女工,就又動了犯罪的念頭。于是,他準(zhǔn)備了刀子和手電筒,于次日凌晨摸進了女工的住處。由于房門只是從外帶上而沒有從內(nèi)反鎖,曾做過開鎖匠的孫某輕而易舉地就把門撬開。聽到門響,正在睡覺的宣某和李某都坐了起來。孫某揮舞著手中的刀子威脅。兩個女孩害怕得不敢出聲。孫某走到李某面前,掀起被子蓋住她的頭。又走到宣某身邊,同樣用被子蓋住她的頭后,一邊用刀子抵住宣某,一邊對其實施強奸。最后,他把宣某的一部手機、李某包里的幾十元錢和一部MP4拿走。臨走時,他威脅她倆不許報警,否則第二天還來。 安全啟示 房門是保護人身和財產(chǎn)不受外界侵犯的最后一道屏障,如若放棄這道屏障,任由賊人出入,那社會安全和諧將難以保障。本案中的兩名受害人,就是因為放松了警惕,沒有反鎖房門,才使自己受到如此的傷害。財物的丟失是小,身心受到的傷害卻是難以彌補的。因此,辦案檢察官提醒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識,睡覺或外出時一定將門窗鎖好,以使自己的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