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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稱“局長騙人” 施皓麗在談及和蔣的情感經歷時,稱一定要講她第一次婚姻的失敗。施說,自己打小失去雙親之愛,成人后嫁到一個干部家庭,公公婆婆想要孫子,她卻生了個女孩。為了生男孩,又不違反計生政策,她和丈夫辦了假離婚,并與一遠房表親辦了假結婚手續(xù),進而套取了生育指標,未料,離婚卻弄假成真,因此施皓麗倍感挫折。 2005年年底,經人介紹,時年35歲的施和比她大14歲的蔣相識。 施皓麗回憶,蔣當時稱自己已離婚。而實際上,此時的蔣俊川已經是第二次婚姻,育有一子一女。這一切,施自稱和蔣同居并懷孕后才發(fā)現,“他還偽造了離婚證。我是被騙當了情人”。 身為法官,又有很多機會弄清蔣的婚姻狀況,但為何沒有發(fā)現呢?施解釋為“想著他是個局長,不會干騙人的事。他說啥我都信”。言及和蔣的共同生活,施流淚道:“我脾氣不好,但他從沒舍得打罵過我,這就是他的好。但后來知道他騙我,我又恨他,他并不想讓我真正幸福?!?/p> 通過蔣的短信,施懷疑蔣另有情人。 除施外,紀檢部門調查發(fā)現,蔣和包括本系統(tǒng)4名女性在內的5名女子長期有染。 蔣還在辦公室、車里常備著男用性保健品、安全套等,辦案人員發(fā)現,他的電腦和手機中還下載有“艷照門”等淫穢色情內容。 【高墻相隔】 盼無辜幼子健康成長 據悉,蔣還嗜賭,他經常利用職務之便,到附近縣(市、區(qū))夜賭,且每次都要贏錢才罷休,下級社保機構不堪其擾,卻敢怒不敢言。 經查,蔣利用職務為他人謀利,受賄人民幣49萬元、歐元1000元,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3.5萬元,構成受賄罪和貪污罪,2009年9月,蔣一審獲刑11年。施和蔣共同收受的款項,多是受人之托謀取工作和職位。“親友知道我和蔣的關系,認為蔣有能力,就找到了我?!笔┓Q。 2007年,施用原先套取的生育指標,為蔣生下一男孩,蔣父和兄弟姐妹接受了這個事實,并送來賀禮。 一份紀檢報告表明,“為討得施皓麗歡心,蔣俊川不僅利用收受的賄賂款為施購買高檔服裝、首飾等,還經常帶她出入高檔消費娛樂場所,外出度假……儼然一對夫妻”。 施則透露,蔣在生活中還有“節(jié)儉”和“摳門”的一面。蔣經歷過苦日子,有一次當她面,居然將長毛的饅頭都吃了。“他沒給孩子買過新衣服,也不讓我買,說有衣服穿就行了。”施稱,發(fā)現蔣未離婚后,她曾寫過分手協(xié)議,但蔣不肯簽字。 “出事前,我為孩子交了5個月的托費。期滿后,幼兒園把孩子送到了檢察院?!闭f到幼子,施已淚流滿面,“他爺爺快80歲了,沒法兒帶,現在是我60多歲的農村老娘舅在代管。老娘舅哄孩兒說,媽媽在外地上班……” “想他的時候……只有看看照片了。不敢讓他來探視,不敢讓他看見玻璃和欄桿……孩子無辜,只能盡量不影響他成長……”施哽咽難言,“請求知情的人,不要去打擾孩子。” (線索提供 李淑娟 閆冉 首席記者 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