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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主取車擠壞別人寶馬 法院判物業(yè)擔責8成(圖)

來源:大眾網-半島都市報 2011-05-08 09:05:13

    物業(yè)被判擔八成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物業(yè)公司如果不安排專人操作,作為車庫的管理者,應組織購買車位的業(yè)主參加由車庫生產廠家進行的操作培訓。馬女士非小區(qū)業(yè)主,也沒購買車位,卻能進去停車,可以證明物業(yè)管理方面存在缺陷。但考慮到李先生在操作時沒有仔細觀察,也存在過錯,于是 ,判決物業(yè)公司承擔80%責任,賠償8892元。

    物業(yè)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市中院。市中院認為立體

車庫屬于國家特種設備,我國有明確規(guī)定,立體車庫操作人員需取得相應資格證書。近日,市中院駁回物業(yè)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記者調查

    立體車庫停車,是個技術活

    如今,島城的汽車保有量已經達到了103萬輛,并呈不斷增加趨勢,停車位也越來越緊張,為此,立體車庫越來越受到房地產開發(fā)商的追捧。然而,記者調查發(fā)現,被寄予厚望的立體車庫卻未受到市民的青睞。據了解,除了價格高、不方便等因素外,“停車是個高難度技術活”也是市民對其不感冒的原因。

    位于銀川西路的優(yōu)山美地小區(qū)是島城較早開辟立體停車場的小區(qū)之一,有近150個車位,大多數車位已售出。家住1號樓的劉先生2009年以4萬元的價格買下了地上一層的一個車位。據他介紹,使用地下二層車位的車主一打卡,上面的車位會升起來把空間騰出來,下面的車子才能開出來。

    “有時候停車停不好就容易出事故。”劉先生說,一次他下班回家,把車剛停到自己的車位上,還沒來得及調整,下面的車主一打卡,車位忽然就升上去了,他的車子碰到了車庫頂棚,花了幾千元才修好。

    記者了解到,小區(qū)中的立體車庫大都是只售不租,而且一個車位的價格高達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加上在車庫中停車需要技術,因此,一些市民寧愿停在路面上,也不喜歡停在立體車庫中。江西路的江山帝景小區(qū)地下停車場里有機械式停車位,但基本沒用過?!巴\嚮蛉≤嚥环奖?,還容易被鐵架子蹭著?!奔易≡撔^(qū)的王先生說,立體車位用起來要麻煩一些,如果是新手或膽小的女士恐怕還不行。(記者 任金梅 黃英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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