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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成都商報》報道1日,四川達縣民政局透露,該縣龍會鄉(xiāng)發(fā)生一起“強捐”事件,目前“被捐款”的3.3萬元已退還受災農戶,正在研究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強捐半數(shù)重建款 2010年,在達州“7·18”洪災中,達縣龍會鄉(xiāng)沿溪口村多戶農民房屋受損。其中,該村何志貴、何美明、何志前、何志明、游文珍、何金貴等6戶村民受災嚴重,經當?shù)剜l(xiāng)政府報告,由國家補助每戶1.1萬元災后重建資金。 今 用于建村辦公室 達縣民政局收到達州市人大、達縣紀委等單位轉來的龍會鄉(xiāng)沿溪口村村民反映本村村干部截留重建款的信訪批示件后,安排專人負責調查處理信訪事件。 3月8日,該局紀檢、監(jiān)察工作人員一行3人深入龍會鄉(xiāng)進行走訪調查,查明了事件真相:今年1月中旬,沿溪口村副主任何某來到何金貴家,將其信用社存折、身份證和戶口本拿到鄉(xiāng)信用社,欲取出何金貴家打卡直發(fā)的災后重建款。信用社稱必須本人才能取錢,拒絕辦理。 1月20日,何某再次來到何金貴家,用自己的摩托車將何金貴拉到鄉(xiāng)信用社,叫何金貴取出了民政局打卡直發(fā)的1.1萬元災后重建款,然后用摩托車將何金貴拉到自己家里。到家后,何某叫何金貴把錢全部交給他,他將錢點數(shù)后給了何金貴5500元,剩下的5500元扣留并告知作為村上修辦公室的捐贈款,同時開具了捐贈收據。 何某在接受調查時稱,該村以上述方式先后收取了何金貴等6戶“7·18”洪災全垮戶每戶5500元災后重建款,作為建村辦公室捐贈款。 退錢處理責任人 1日,達縣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陸高平說,救災款是發(fā)放給受災群眾、幫他們重建家園的救命錢,任何單位和個人絕對不能挪用?!霸谡{查核實清楚后,我們責成立即退還截留的救災款。據我們得到的消息,這筆共計3.3萬元的款項,已于3月25日退還到6位受災農戶手中?!?/p> 達縣龍會鄉(xiāng)紀委書記郝佰說,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目前鄉(xiāng)黨委正在研究此事,近期會有一個處理結果?!?/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