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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問:“問責”咋落實?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建立健全考核問責機制。對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不力,從而影響社會發(fā)展和穩(wěn)定的地方,要追究責任。 宋林飛委員說,建設保障房,不能只有“新目標”而沒有動靜,或數(shù)字“縮水”。國家下這樣大的力度和決心,如果一些地方完不成,問責就要動真格,責任必須細化。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相關部門發(fā)布的審計報告顯示,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基本要求,2007年至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保矗叮玻硟|元。這表明,保障房的硬性規(guī)定并未得到有效執(zhí)行,也很少見到有關問責,硬任務更要有硬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