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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處故意伸腳挨車軋 碰瓷男被判四年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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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5-26 16:03:31 青島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無業(yè)男子曲某被車軋傷腳后,肇事車當(dāng)場逃逸,他竟想出碰瓷敲詐車主的“生財之道”。曲某專門挑馬路轉(zhuǎn)彎處下手,司機剛要拐彎,他便一瘸一拐地出現(xiàn)。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曲某17次“碰瓷”。今天上午,四方法院在大山法庭對此案進行宣判,曲某因敲詐勒索一審被判四年六個月。法庭上,曲某深埋著頭,直到法官提醒他要抬頭聽判,他才略微抬了抬頭。對宣判結(jié)果,他表示要考慮是否上訴。

????導(dǎo)演碰瓷敲詐車主

????曲某今年42歲,曾因強奸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去年4月,曲某在杭州路立交橋附近被一車輛軋傷左腳,肇事車當(dāng)場逃逸。曲某發(fā)現(xiàn)腳面紅腫,但是他無錢治療。正在發(fā)愁之際,他忽然“計上心來”,謊稱腳被車輛扎傷,敲詐車主。

????臺東六路與和興路路口、郭口路與威海路路口、平原路與安徽路路口、鞍山一路與撫順路路口……去年4月28日至7月8日間,曲某上演17出“碰瓷”鬧劇。每次敲詐車主的數(shù)額從100元至4000元不等,總共“敲來”1萬余元。 作案時遇到被害人 去年7月8日上午9時許,曲某來到本市四方區(qū)康寧路與杭州路立交橋路口附近伺機出手。他瞄上了一輛黑色伊蘭特轎車。轎車正要拐彎時,曲某一瘸一拐上前攔住車,說車輪剛剛軋過他的雙腳,隨后坐到副駕駛座位上,讓車主看他紅腫的腳,要300元醫(yī)藥費。曲某拿出手機佯裝報警,稱警方來了“不僅我去醫(yī)院做鑒定要花錢,違章也要花錢。 ”

????曲某沒有想到的是,他碰到了“老熟人”——之前曾被他敲詐的車主董先生。董先生等人將曲某堵在車中,當(dāng)即撥打110報警。接著曲某被刑事拘留。

????遇到碰瓷先找證人

????碰瓷者的伎倆越來越多,軋腳、“點車”、碰頭都是他們有可能用到的手段。 “點車”是指碰瓷者開車、騎摩托或者騎自行車尋找目標(biāo),一旦發(fā)現(xiàn)車輛減速經(jīng)過,便迅速跟上碰車,故意摔倒假裝受傷。使用碰頭伎倆時,碰瓷者乘坐出租車或其他車輛,故意引車通過顛簸或有水溝、小坑的路段,在車顛簸時,乘車人之一故意頭撞車玻璃,制造頭被撞傷的假象,實施敲詐勒索。

????市交警支隊事故處相關(guān)負(fù)責(zé)人介紹,遇到交通事故,市民要在第一時間報警,不要和對方私了,這種情況下,碰瓷者將不攻自破。另外遇到此類情況后,市民應(yīng)在第一時間尋找目擊證人。找到證人后,最好錄音取證、留聯(lián)系方式,不要私自移動現(xiàn)場。如果對方受傷,市民要盡快將對方送到醫(yī)院。因為,醫(yī)院會對其傷勢是新傷還是舊傷進行判斷。記者 王萌 通訊員 郭棟 谷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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