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獄的何鵬,對手機也很陌生 2月4日,“云南許霆”何鵬將委托代理律師陳維鏢,向最高人民法院郵寄出特快專遞,申請對他的案件進行調查復核,并改判無罪。同一天,何鵬準備向陸良縣法院起訴那家把錢錯打到他卡上的銀行。他認為,是銀行的過錯導致他受牢獄之苦。 何鵬出獄后的一段時間,他一邊設法盡快讓自己融入新的生活,一邊在思考一個問題:“究竟是忍辱負重地過日子,還是要為自己討個公道?”經 于是,何鵬委托了云南法聞律師事務所的陳維鏢律師,通過郵政快遞的方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察院等機構遞交申訴狀。在申訴狀里何鵬寫到,一審判決事實不清,一審認定的事實規(guī)避了銀行應當承擔的責任,該案的發(fā)生,與銀行的“重大過錯”分不開?!拔也恢罏槭裁次业你y行卡上會多出那么多錢,銀行對此應該有個解釋?!?/p> 其次,何鵬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缺乏證據支持。該判決以“銀行出具的非法透支儲蓄清單表,證實透支儲蓄卡的賬號、透支金額、透支時間、地點,使用該賬號的儲戶名叫何鵬”作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但該行的借記卡沒有透支的功能,在申訴人無法透支的前提下,使用證明申訴人“透支”的證據顯然不當?!拔逸斎胝_的密碼取款,就應視為持卡人的合法交易。我的行為屬于不當得利,不構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