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又一篇內容詳盡的警察實名舉報公安局長的材料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舉報材料稱,去年8月剛被任命為陜西漢中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汪廣賦2003年11月至2009年8月在任漢臺公安分局局長期間,一些案件本應被列為刑事案件,涉案人員也應受到刑事處罰,但因汪廣賦的“強制命令”,導致涉案人員均“逍遙 法外”。(見2月1日《海峽都市報》) ????看了這則“新聞”,筆者不禁想起去年8月兩起類似“新聞” ????有意思的是,山東郯城也好,陜西戶縣也罷,都是在實名舉報之后沒了下文,公眾也是熱度持續(xù)三分鐘,就又被其他眼花繚亂的“新聞”奪了眼球去。要問那兩位曾經躥紅網絡、全國知名的公安局長如今安然無恙否?恐怕還是沒人說個究竟。以此類推,今日漢中公安局汪副局長大約也是躥紅網絡、全國知名后又被其他層出不窮的“新聞”覆蓋,變成一件糊涂案,不了了之,永遠沒人說個經究竟。 ????更何況,汪副局長有云:“一切反映問題的途徑都是暢通的,在他們最初反映問題的時候,我就表態(tài)過,可以讓有關部門來查,如果查實,該怎么處理我都沒意見。但是他們把這個東西發(fā)到網上,而且還在材料中寫明了案件當事人的姓名,這是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況且還有一起強奸案涉及的是未成年少女,這在法院都要不公開審理的?!保ㄒ?月3日《華商報》) ????一面是愿負法律責任的實名舉報者,一面是信誓旦旦表白無罪的公安局長,孰是孰非,我們作為看客,眼睛再雪亮,還是無可置否。這自然期待有關部門為了平息輿情,站出來查個水落石出,給自己更給公眾一個交代??墒聦嵣?,過了幾天,等風頭一過,一切是外甥打燈籠照舊(舅)。這種消滅輿情的方法被當做一種定律,被一些人用起來,屢試不爽,也盡人皆知。其中原因,不外乎是人治大于法治的“窠臼”使然。警察網上實名舉報公安局長,本來就是制度的悲哀,別無選擇之后,只好期望于再造聲勢,引起高層注意,然后在層層批示中,有可能讓問題解決。這種類似上訪的無奈之舉,如今接二連三發(fā)生在警察身上,應該是大有寓意的,也是令人深思的。 ????最初,我是興奮的,因為實名舉報是需要巨大的勇氣和膽識的。這些干警舉報局長卻不怕打擊報復,有可能是堅信局長不敢做也不會做,起碼有一條,這些警察是聯名舉報,人多力量大,事情不好辦??墒强纯茨切┡e報內容,如果屬實,局長帽子被擼是小事,涉嫌追究刑事責任失去人身自由才是付出的最大代價。面對如此糟糕的結果,我奇怪這些局長們?yōu)楹稳绱恕皽厝帷薄按蠖取?,一副謙謙君子狀,亮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姿態(tài),坐看云起隕落,我自氣定神閑。有如此定力,也極有可能是背有靠山,盡管山雨欲來風滿樓,但有嫻熟的公關伎倆,我自巋然不動的結局,還是掌控自如的。 ????后來我是悲哀的,因為連警察都上網實名舉報了,這其中的無奈和悲愴更是令人震驚。從山東郯城到陜西戶縣,事情已經發(fā)生半年了,有關方面卻裝聾作啞不肯給個結論出來,原因何在?責任何在?要不是近日漢中再次發(fā)生類似新聞,誰還會再度關注這種昭示“防腐制度失靈”的“丑聞”?夠觸目驚心的啦,舉報材料里那么嚴重的問題,竟然會被有關方面熟視無睹,見怪不怪。想想實際生活中工作安排、調動、升職等都需要花錢打點的細節(jié),一些領導干部僅僅是這些職務領域內的常規(guī)腐敗,就足以每年進賬數十萬上百萬,去又難于留下多少證據的“貪腐”,我們又能說些什么呢?氣急了,也只好上網實名舉報一回。丟人呢?。ㄖ煊澜?原題:“網上實名舉報局長”并非丑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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