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峰 ????外交官的家事也是國事。若開闊視野、延伸觀之,但凡為官者,其“家事”又何嘗不是“公事”。要真正有效監(jiān)管官員“家事”,根本只在兩個字:透明。 ????昨天,《駐外外交人員法》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明確規(guī)定駐外外交人員結婚等家庭情況需要向上級報告。媒體通俗解讀為:外交官的家事也是國事。 ????這一判斷并無爭議。若開闊視野、延伸觀之——現(xiàn)代社會中,但凡為官者,其“家事”又 ????在帝王或封建制社會里,這個問題是含混乃至顛倒的。對帝王而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家天下的語境中,家事就是國事,國事就是家事,寡人乾綱獨斷,報與誰聽?對貴族、官僚而言,自己不過是替帝王打工“牧民”的“高管”,侍奉國事,無非為獲得一份俸祿或被賞賜一塊“食N千戶”的采邑,終極目的是封妻蔭子,亦即家事;而這家事是何等奢華和糜爛,只要不“八佾舞于庭”,僭越禮節(jié)而惹怒天子,庶民百姓,自然是無權知曉的。 ????現(xiàn)代社會則迥然異乎以往。從普遍意義上說,“社會契約”的精神已深入人心:公民通過納稅,供養(yǎng)并購買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在我國,人民當家做主的憲法保障,決定了官員作為“公仆”,必須為人民服務。從這兩個層面來看,官員向“主人”如實匯報自己的“家事”,以自證代行公權力過程之清白、獲取長期的公權力授信,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之所以如是強調,皆因這一觀念在現(xiàn)實中往往并未盡如人意。多少貪官手持天價煙、身披奢侈服、胯騎寶馬、口飲名酒、置金屋、藏嬌娥而公眾懵然不知,多少 “裸官”山岳潛形,多少官宦子女從商聚斂卻難露冰山一角……人們看到,很多巨貪,頭天還在臺上、媒體上正義凜然,轉眼就鋃鐺入獄。若非東窗事發(fā),公眾安能辨其忠奸?官員“家事”之隱蔽、“家丑”之保險,由此可見一斑,又助長了多少貪腐的悄然發(fā)酵! ????當然,這個老大難問題,外國也未見解決得好。正如印尼之蘇哈托家族貪腐、法國之前總統(tǒng)希拉克貪腐嫌疑、美國之紐約州長召妓、英國之空軍高官吸毒召妓……官員借“國事”之便而肥“家事”之私的伎倆,同樣不絕于耳。解決之難,就在于人性的貪欲一面,有如潭底水泡,一旦壓力變小,千方百計也要扶搖直上。 ????問題老大難,卻不代表“無解”。在一些法治成熟國家,早就實行一系列嚴密措施來確保官員的財產(chǎn)構成、家庭成員從業(yè)情況、“個人感情問題”等得以公開,并輔以新聞媒體無孔不入的打探和曝光,從而最大限度地讓官員的“家事”成為“公事”、“國事”。在我國,類似舉措也正在循序漸進地建設與完善。不久前,中紀委就明確指出:在認真貫徹落實好《關于領導干部報告?zhèn)€人重大事項的規(guī)定》的基礎上,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yè)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官員“私生活”已經(jīng)進入制度化反腐視線。 ????顯見,要真正有效監(jiān)管官員“家事”,根本只在兩個字:透明。不僅要向紀檢部門“報告”,更要向公眾“匯報”,充分發(fā)揮人民(納稅人)的監(jiān)督熱情和力量。有了公眾的審視和逼視,方能真正讓官員的“家事”侵害不到大眾的“公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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