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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幽做客自曝隱私 控訴黃健翔怒斥紅包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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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9-18 16:25:46 搜狐體育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搜狐體育訊 北京時間9月18日,陸幽與黃健翔一案將再度開庭。圍繞兩人之間的是是非非眾說紛紜,搜狐體育特地邀請到了當事人之一的陸幽以及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wù)所律師蒲志強,讓您面對面對陸幽上訴的整個事件來龍去脈有個最直觀的認識。

    公開開庭審理彰顯決心

    主持人:為什么會選擇自揭傷疤的第二次上訴?

    陸幽:逃避不是辦法,莫須有的罪名是每個人都不能接受的。當個人隱私被指名道姓曝光于光天化日,受人欺負的時候,自身的勇于面對才是最妥當?shù)倪x擇。當你真正面對所發(fā)生一切的時候,才能更有可能走出困境。黃健翔老師用一種誹謗的方式公然詆毀個人名譽,他必須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主持人:18號二次開庭,你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陸幽:黃健翔為了掩蓋自己的錯誤做了很多的錯誤,這是我最不能容忍的。二審沒有最低要求,只有更高要求。誠信的社會需要誠信的范例,黃健翔理應為自己所做一切付出代價,不單單是我,更是對社會。

    主持人:選擇二審公開審理也是選擇公開隱私,你的壓力大嗎?

    陸幽:需要說明的是一審的時候家里人并不知道,我需要竭盡可能的保護自己的家人。但是社會并沒有將我的隱私受到合理合法的保障。個別媒體甚至喪失了倫理道德,在《遼沈晚報》公布了宮外孕所有細節(jié)。一件本應保密的事情,卻被無良的媒體加以炒作,讓我和我的家人陷入了無盡的困惑。既然如此,索性將一切透明化,當然其中我會付出很大的代價。一個女孩子的名譽是有價值的,未來幸福的價值更是無可估量。既然歪曲事實堂而皇之的出現(xiàn),那不如還整個事件一個真相。選擇公開化,就是呼喚社會一種公眾意識,用血淋淋的例子告訴大家,他人的名譽必須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無論官司的輸贏,也算是對社會的一種貢獻。

    蒲志強:按照審判公開的原則,公開的審判是一個常態(tài),不公開的審理應該說是例外,這個例外是按照民事《訴訟法》有一個法定情節(jié),比如涉及到個人隱私涉及到商業(yè)秘密這樣一些情形的都屬于基于申請可以不公開的情形。一審過程當中陸幽認為這件事情涉及到她自己的個人隱私,指的是宮外孕這樣一個特定的情節(jié),當時申請不公開開庭審理,法院接受,應該說一審是一個不公開的狀況下。后來不公開審理是沒有真正為她的隱私保護提供一個很好的制度保障,反倒是庭審的過程實際上被公開了,她不希望大家知道的一些證據(jù)也被媒體報道了,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恐怕陸幽的感覺可能更多就是說這件事情既然已經(jīng)這樣,二審過程當中說清楚,看看這個案件究竟應該各方的證據(jù)是什么樣子。我感覺這樣一個方式應該說是陸幽的一個選擇,這個決定我個人認為還是比較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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