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報全文檢索    版式檢索 新聞中心> 專題> 時政類 > 正文

陳同海案:贓款追回不做“賠本的買賣”

1
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7-16 14:12:02 新華網(wǎ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作為中國最牛企業(yè),中石化在最新公布的財富500強已位列前10。其“掌門人”歷來位高權重,官階正部,是中國經(jīng)濟決策層的“紅色搖籃”。根正苗紅的前中石化老總陳同海卻栽在了這個位置上,貪污受賄1.9億余元,被判處死緩,完全是咎由自取、“多行不義必自斃”。

乍看一下,1.9億余元的天文數(shù)字只是個死緩的判決,怕是中央動了“惻隱之心”,亦或是有高官跳出來為其“保命”了。但“答記者問”已從法律層面上解釋

得滴水不漏,讓人不得不信服。更何況一個官至正部的貪官的判決結果,對中央來說,其敏感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所以質疑判決結果沒有什么必要。應該相信,如果其他案件的判決有不合理之處,那么這次的判決結果一定是公正合理的,因為相關部門必須慎之又慎,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復,否則網(wǎng)絡上必然會掀起一場“腥風血雨”。

近年來貪污受賄的案件已不絕于耳,隨著中央對懲治腐敗力度的加大,在一個時期以內(nèi),貪污受賄案件還會維持這種高曝光度。作為平頭老百姓,貪官們形形色色的“江湖生涯”不過是過眼煙云,茶余飯后的談資罷了。每當貪官落馬,雖大快人心,卻人去財空,不得不讓人揪心。懲治腐敗也需要成本,贓款不能追回,就是“賠本的買賣”。

關于陳同海案的答記者問中“陳同海被調查期間主動交待了組織不掌握的全部受賄事實”,并“在案發(fā)后主動退繳了全部贓款”讓公眾感到一絲欣慰。恕我不了解詳情,陳如果不交待受賄一事,其或許還不至于死緩,當然其也許會因“精神崩潰”等原因造成被迫交待的可能性,但退一步講,陳主動退繳全部贓款,則確實體現(xiàn)了其“具有積極的認罪態(tài)度和悔罪表現(xiàn)”。因數(shù)額已定,必領死刑,不退回的話,贓款轉移境外,或許還能“澤被子女”也未可知。

對國家和人民而言,國家財產(chǎn)的流失是最讓人揪心的,懲治了、關籠子里了、或者干脆吃槍子了,除了能對其他的“王同?!薄ⅰ袄钔!逼鸬酵刈饔?,讓其“投鼠忌器”、“不敢造次”之外,財產(chǎn)的損失是實實在在的。想必陳同海還是不想留一永不翻案的千古罵名,其雖已“自絕于人民”,但能積極配合上繳贓款,挽回國家損失,讓老百姓在茶余飯后痛罵一頓時,提起來能喘一口順氣,不至于“怒發(fā)沖冠”,領個死緩也是情理之中,合理合法的。

黨和國家也是講人情味的,沒有將其“立斬于馬下”,想必也是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一個已經(jīng)毀掉政治前途、毀掉家庭、刀架脖子上的人來說,還能有那么一點良心,積極主動動員親屬協(xié)助退回贓款、檢舉“攻守同盟”,也不枉黨對其幾十年的栽培,所謂“人之將死,其行也善”。 網(wǎng)友:無主之城(新華網(wǎ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網(wǎng)友評論
1
用戶名:  密碼: 匿名發(fā)表 新用戶注冊
相關鏈接

上一篇:醉死事件必須徹底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