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訊 東城法院日前受理了一起以《時尚》雜志封面女郎為被告的汽車消費借款案。
27歲的王某曾是《時尚》雜志的封面女郎,為圓“美女配香車”的夢想,在2003年貸款34萬余元購買了一輛寶馬牌MiniCooper轎車,但一直沒有償還銀行的貸款,2005年10月,銀行將為王某貸
款提供連帶保證責任的汽車銷售商北京飛騰興業(yè)汽車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東城法院,經調解,該公司代王某償還了貸款23萬余元。
但當飛騰興業(yè)公司向王某追索欠款時,王某和其購買的寶馬車卻消失了,飛騰興業(yè)公司于是將王某起訴到東城法院。
東城法院受理案件后,經多方尋找均未查到王某及寶馬車的下落,現已根據法律規(guī)定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向王某送達了起訴狀和開庭傳票。(記者田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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