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7月1日訊 記者王斗斗
從7月1日開始,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工作在全國全面推開,今后所有死刑二審案件將一律實行開庭審理。這是最高人民法院新聞辦今天發(fā)布的消息。
2005年12月7日,最高法院發(fā)出《關于進一步做好死刑案件第二審開庭審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了“兩步走”的時間表:第一步,
從2006年1月1日起,對案件重要事實和證據問題提出上訴的死刑二審案件,一律開庭審理;第二步,從2006年下半年開始,對所有死刑二審案件實行開庭審理。
“死刑案件二審開庭審理的各項準備工作之所以能夠順利進行,離不開各地省委大力支持和組織、編辦、財政、公安、檢察、司法等部門大力協(xié)助!弊罡叻ㄔ河嘘P負責人表示,為了解決審判力量短缺難題,最高法院與中編辦協(xié)商,從今年補充的人員編制中優(yōu)先充實各高級法院刑事審判庭。絕大多數省已同意為高院增設審判庭機構,并增加審判員、書記員和法警等人員編制。最高法院和各高級法院積極爭取財政支持,目前,多數省份已把相關經費列入了省級財政預算,并已部分到位。與此同時,法院還深挖潛力,從內部經費中調劑使用、適當傾斜等,基本保證了這項工作的需求。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二審開庭審理程序,對死刑復核程序起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死刑二審案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辦理死刑核準案件的質量和效率。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是保證死刑判決公正和慎重的重要程序,要通過這道“防線”,把死刑案件辦成“鐵案”,防止冤殺、錯殺。
據介紹,為保障死刑二審案件開庭審理的質量,從去年下半年起,最高人民法院著手研究制定有關司法解釋及規(guī)范性文件,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fā)了《關于死刑第二審案件開庭審理工作有關問題的會談紀要》。近期,最高法院還將出臺《關于死刑第二審案件開庭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