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fā)改委負責人嚴厲批評有些省(區(qū)、市)整頓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工作行動緩慢,特別指出湖南、重慶、四川、陜西、甘肅、貴州、山西、黑龍江、云南等,決定關閉和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的煤礦數(shù)量不足上報計劃的三分之一,福建省至今未完成一處煤礦關閉和吊證,嚴重拖延了全國整頓關閉工作進度。
國家發(fā)改委負責人強調指出,問題突出表現(xiàn)在:一是對整頓關閉工作缺乏正確認識,態(tài)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存在畏難情緒和抵觸情緒。二是一些整改無望或在規(guī)定時限內完不成整改的煤礦,以改擴建、技術改造、資源整合為名繼續(xù)非法生產,逃避整頓關閉。三是驗收工作不規(guī)范,有的規(guī)定的整改期限過長,不積極組織驗收或不及時公布驗收結果,有的驗收標準過低,失之于寬,使整頓走了過場。四是對關閉進度掌握不清,已被市(地)人民政府關閉的煤礦,省級煤炭行業(yè)管理部門未能及時吊銷煤炭生產許可證并予公告。這種局面如不迅速扭轉,將直接影響關閉整頓工作質量和成效。
為此,國家發(fā)改委要求抓緊實施關閉。對工作嚴重拖延的,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對擅自降低驗收標準、致使整頓“走過場”,或驗收后不及時下達結論、造成關閉工作拖延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內蒙古、廣東、新疆、北京等省(區(qū)、市)措施有力,目前已接近完成關閉任務。(丁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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