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大連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舉報中心主任宋維家侵害新世紀高中名譽權一案,21日經(jīng)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終審結果為“依法行使職權,不構成侵害名譽權”。這位主任因查處和曝光新世紀高中超計劃招生、收取4套校服費、學費設置超過30個檔次等,被這家學校指控。
不僅大連,教育收費混亂情況各地普遍
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收費名稱、標準、比例的不同。以公辦高中擇校費來說,雖有國家統(tǒng)一的“三限”(限分數(shù)、限人數(shù)、限錢數(shù))政策,但實際執(zhí)行起來卻是“五花八門”:省與省之間、市與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校與校之間都有不同,有時甚至相差七八倍之多。
項目可以擅自增加?
由于該案一審、二審的結果截然不同,從此可以撩開眼下高中收費亂局之“冰山一角”。2004年10月至12月,大連市物價檢查部門對全市教育收費情況進行專項檢查。12月22日,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舉報中心主任宋維家在大連媒體上發(fā)表了兩篇題為《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取得成效》《大連新世紀高級中學收費標準我說了算》的文章。
第一篇報道稱“有的學校擅自制定標準收取補課費,如大連新世紀高中,暑假向學生收取補課費”。
第二篇報道稱:“經(jīng)市物價局批準,大連市新世紀高中招收新生的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經(jīng)查,該校在2003年9月至2004年11月期間,存在自立項目和超標準收費問題。檢查中發(fā)現(xiàn),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為560人,該校超計劃招收學生,實際招生678人,超計劃118人。未經(jīng)批準,自立項目收費,收取學生的暑假補課費,服裝費按文件規(guī)定一名學生三年只允許購買一套校服,收費標準為78元,但該校實際收取4套校服費175元。不僅如此,物價和教育部門還規(guī)定,教育收費實行公示制。大連新世紀高中在2004年中招公布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2900元,而實際該校招收學生的收費標準,竟然達到30多個……給人的感覺為學校說了算,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對此,新世紀高中認為,這兩篇報道完全失實,已構成名譽侵權,并向遼寧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價格可以千變萬化?
記者了解到,像大連新世紀高中這樣的收費方式在民辦高中并非個別情況。翻開《2005年大連市民辦高級中學招生指南》發(fā)現(xiàn),相當多的學校在收費方面都有“優(yōu)惠政策”:有的提出“升學考試成績達到市內重點高中公費最低錄取分數(shù)線下降20分以內者,免3年學費2.1萬元;下降40分以內者,學費減半,每年3500元”;還有的表示“凡夠大連市重點高中公費最低錄取線的學生免收三年學費,凡夠大連市普通高中公費最低錄取線的學生每年學費4000元”等。
教育界人士指出,把分數(shù)和錢數(shù)掛起鉤來,并非民辦高中的獨創(chuàng),如今不僅民辦高中收費千變萬化,公辦高中收費也令人撲朔迷離。
遼寧省文件規(guī)定,大連市2005年高中收費標準是:公費生學費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200元;省重點(含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學期300元。自費生學費:一般高中每生每學年2000元;省重點(含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學年3000元。擇校費:城區(qū)省級重點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3萬元;省示范性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2.5萬元;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8萬元。縣(含縣級市)及以下省級重點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8萬元;省示范性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1.5萬元;一般高中每生一次性收取9000元。
每逢中考,公費生(其中又包括指標到校生和統(tǒng)招生)、自費生還有擇校生(又稱擴招生),這些名詞常把家長們弄得一頭霧水,人們只知道在不同名詞背后是不同價碼的收費。
不僅大連,這種情況各地普遍存在,所不同的只是收費名稱、標準、比例的不同。以公辦高中擇校費來說,雖有國家統(tǒng)一的“三限”(限分數(shù)、限人數(shù)、限錢數(shù))政策,但實際執(zhí)行起來卻是“五花八門”:省與省之間、市與市之間、城市與農村之間、大城市與小城市之間、校與校之間都有不同,有時甚至相差七八倍之多。
一些物價和教育部門負責人表示,比較一致的說法是擇校費參照教育培養(yǎng)成本,綜合考慮教學質量、社會需求以及不同地區(qū)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等來制定。但也有專家表示“教育培養(yǎng)成本很難科學測算”。
據(jù)調查,在公立高中收費“明碼標價”的背后,還存在著諸多令人眼花繚亂的“權力價”“人情價”“黑市價”。濟南一位大二女生告訴記者,她高中擇校時父親托關系花了2萬元,一同擇校的其他同學交的擇校費也不一樣。
標準無須批準?
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和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開庭審理了此案。雙方爭執(zhí)的焦點主要集中于民辦高中收費誰說了算。大連新世紀高中及一審法院認為,新世紀高中是一所民辦學校,收費應自主定價,根據(jù)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招生名額、多買兩套校服、在不超過物價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下按考試分數(shù)劃分不同的收費標準,分數(shù)高的少收費,分數(shù)低的多收費,符合市場經(jīng)濟特點和教育系統(tǒng)慣例。
而宋維家及二審法院認為,《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民辦學校對接受學歷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應當報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并公示。”新世紀高中多檔收費標準未辦理報批手續(xù),擅自收取應由政府主管部門管理的補課費,收取4套校服違反了遼寧省《關于規(guī)范管理全省中小學校服務性收費的通知》文件規(guī)定,對其處罰是合法的。
基礎教育能否承受收費之痛?
“與其說學校亂收費倒不如說收費政策亂!北本┦薪逃块T一位負責人談起高中收費,頗多無奈。
北京師范大學王善邁教授指出,高等學校實行“雙軌制”被證明只能帶來教育不公、腐敗以及學校教學和管理的困難。公立普通高中的“雙軌制”和全成本收費模式是不可取的。在公立學校體系內,以金錢作為選拔學生的依據(jù),長時期、大面積存在的擇校,減少了一般居民子女低成本接受優(yōu)質教育的機會,背離了公立學校的宗旨,嚴重破壞了教育機會均等的原則,是疏于管理甚至是故意放任的結果,是教育腐敗的表現(xiàn)。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王蓉博士指出,造成目前高中收費無序的根本原因,在于高中教育的財政問題存在很多法律、法規(guī)的空白,具體到高中收費也沒有較高層次的政策和法律框架。我們有義務教育法,有高等教育法,但高中教育階段被忽視了。群眾對高中教育需求很大而政府教育投入不足,只好給收費政策,而相關的管理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到位,于是出現(xiàn)了高中收費的諸多怪現(xiàn)狀。
如何規(guī)范高中收費?教育專家們建議,公辦高中和民辦高中的收費管理應有所不同。公辦高中價格“雙軌制”應該“并軌”,作為非義務教育按成本分擔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但標準應該統(tǒng)一,不宜過高;同時,還要完善高中貧困生救助制度,體現(xiàn)教育公平。對于民辦高中收費管理進一步放開,但法律法規(guī)應該細化,使之規(guī)范有序,避免惡性競爭。
責任編輯 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