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主體】10月18日,重慶沙坪壩區(qū)西永微電子工業(yè)園在尚是一片荒地的“工業(yè)園”舉行奠基儀式,400多名與園區(qū)毫不相干的虎溪職業(yè)中學師生因此停課,在雨中苦苦等候兩個多小時(10月20日《新京報》)。 400多名學生全校停課,從早晨6時10分起床準備,然后步行30分鐘到園
區(qū),竟然就是為了給尚是一片荒地的“工業(yè)園”舉行奠基儀式“助興”。這樣的情景,現(xiàn)實生活當中可以說是司空見慣。但人們或許很少想過,誰有權讓學生“助興”?助興,也就是幫助提高興致、烘托氣氛。在不少地方熱衷辦的節(jié)、會和慶典上,甚至在商場、酒店的開業(yè)儀式上,人們都不難看見前來助興的中小學生的身影。讓中小學生助興會大大降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所以很受主辦方青睞。但是,中小學生有助興的義務嗎?他們雖然還是孩子,但不是誰都可以拿來助興的工具、道具,他們的公民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即使有有必要讓中小學生參加的助興活動,也必須經(jīng)過一定的批準程序。 設立批準程序,并非學校領導或者教育部門點頭即可,從事與教學無關的活動,哪怕是上述新聞中所說的政府行為也不行。中小學生要不要去參加助興活動,毫無疑問應由他們自己做主,首先得征求他們的意愿。400多名學生全校停課,雨中苦等兩個多小時“助興慶典”,不但缺乏人性關懷,也有違法侵權之嫌。 隨意讓學生參加助興活動,不僅耽誤他們學習休息,影響身心健康,更嚴重的是,當作為助興道具的觀念侵入他們的頭腦中后,他們就會把不尊重他人權利當成自然的事情。金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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