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guī):《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修訂草案)》
看點:與榮譽市民稱號不相稱的人,將其榮譽撤銷。
到目前為止,我市已授予20位外國人(含外籍華人1名)青島市“榮譽市民”稱號,然而自1998年以
來,隨著形勢的發(fā)展,授榮工作的規(guī)范性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上,我市在原榮譽市民授予辦法中將正式引入退出機制,對榮譽市民稱號不相稱的“榮譽市民”,將通過一定程序撤銷其榮譽市民稱號,今后,榮譽市民不再只有“進”而沒有“出”了。
在23日提請審議的《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修訂草案)》和市人大民僑外委員會關于對《青島市授予榮譽市民稱號辦法(修訂草案)》的審議意見中,將對榮譽市民應享有的禮遇、撤銷稱號、授榮條件和對象、授榮之后的管理與服務等方面進行添加和刪改。
據(jù)了解,與1998年法規(guī)規(guī)定比較,修改后的授榮對象將不包括港澳臺同胞。(張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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