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穎(化名)將同學小靜(化名)扎成重傷,并將其放在鐵軌上,希望火車經過時將其軋死。她的另一名好友、15歲的小霞同時被指控參與此事。法院認定兩人故意殺人罪和搶劫罪成立。鑒于兩人年紀尚小,且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惡果,法院對她們從輕判處,分別判處兩人6年半和3年有期徒刑,并判決兩人的監(jiān)護人賠償被害者3.8
萬余元。聽完判決,16歲的小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與同樣站在被告席上的小霞(化名)相視而笑,“我以為會判個七八年呢。”
讀完這個新聞,感到心中一陣發(fā)冷,殺人少女的相視而笑笑出了什么?一是笑出了懲罰并沒有讓她們汲取教訓。她們本來認為應該受到更重的懲罰,可結果卻很輕,她們感到很慶幸,而這種慶幸對她們的同齡人起了極不好的示范作用。這也是導致現(xiàn)在青少年犯罪率升高的原因之一,這讓我們應該好好對法律進行反思。二是笑出了她們自己的冷酷。殺人了,犯罪了,按說應該是一件極端錯誤的事情,她們應該感到恥辱,悔恨,而她們卻泰然自若,說明什么?說明她們做下這樣的事情是很理智的,或者說,她們就知道做下這樣的事情也不要緊,因為她們還小。這樣的“理智”讓人感到恐懼。
殺人少女之笑是殘酷的,她們讓我們反思我們的法律制度,反思我們的教育,反思我們的娛樂文化。
我們的法律制度是不是應該健全一下了?隨著現(xiàn)在孩子的日益早熟,是不是我們從輕判處的年齡標準線應該降低了?按理說,規(guī)定從輕判處本來是考慮到孩子思想還不成熟,而現(xiàn)在,我們的孩子已經成熟到把法律的寬容當成一種肆意妄為的依據了,這應該讓我們警醒。
我們的教育是不是應該在“心”上動真格的了?學校也好,家庭也好,對學生心靈的教育太虛無了,以至讓學生走上自以為快樂而實際畸形的道路。小穎的母親說:“這孩子平時很老實,就是不愿意和我們說太多的話!睘槭裁床徽f話?就是沒有走進孩子的心靈。
我們的影視娛樂文化是不是應該反思一下暴力傾向了?報道中,記者問:“怎么想到將她放在鐵軌上的?”小穎回答:“從電視上學的!蔽铱偢杏X現(xiàn)在的影視太強調視覺的過程刺激了,惡狠的表情、毒辣的手段、殘酷的場景,這種氛圍就是在渲染一種暴力的氛圍,這種氛圍潛移默化到孩子的心中,表現(xiàn)在言行上就是模仿。這種模仿可怕啊!
殺人少女之笑是悲哀的,是少女的悲哀,是教育的悲哀,也是法律和影視娛樂文化的悲哀,這種悲哀是讓人驚恐的悲哀,我們應該從中深刻反思。
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