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全國的“孫志剛案”最近因寫入《廣州年鑒》而再次引起了公眾和媒體對“孫志剛案”的回憶和反思;而被錯誤地判過三次死刑并坐了8年冤獄的云南大學生孫萬剛,于今年1月份被宣告無罪釋放,最近又因獲得了16萬元的國家賠償金再次引起了媒體的興趣。
孫志剛與孫萬剛這兩個人一字之差,又都是焦點人物,他
們不同的人生遭遇和結局都無疑是一場悲劇,但事物都是相對的,在他們不幸的人生悲劇中,相比較而言,究竟誰稍微幸運些?
讀者肯定會毫不遲疑地選擇孫萬剛,因為,孫萬剛雖然蒙受了8年的牢獄之苦,但冤案畢竟最后得到了昭雪,而且還獲得了比較高的國家賠償金;而孫志剛畢竟死去了。這樣說當然有道理,但是假如我們仔細探究一下孫萬剛8年來的遭遇和目前的現(xiàn)狀,也許會有人推翻目前的這種看法。
8年前,孫萬剛的女友被人殘忍殺害并分尸,本已痛苦萬狀的孫萬剛卻被認定為惟一的嫌疑人,由于有關司法部門在認定證據(jù)上的意見不統(tǒng)一,孫萬剛曾被兩次判為死刑、一次被判為死緩,最終于今年1月15日,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據(jù)《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無罪推定”的基本原則,宣告孫萬剛無罪。在這8年之中,孫萬剛及其家人傾盡了所有的財力和精力來洗刷罪名,謀求自由,所承受的精神煎熬令人難以想像。
8年前入獄時,孫萬剛只有21歲,而且正在讀大學,正是一個人的人生當中最為風華正茂的時代,但孫萬剛卻在這個時代承受著最為慘痛、最折磨人的牢獄之苦。8年之后,曾經(jīng)意氣風發(fā)的孫萬剛“腦細胞恐怕已經(jīng)死了大半”,“與世隔絕了8年多的這個大小伙兒已經(jīng)變得非常膽怯、自卑,面對陌生人時,總是非常緊張甚至害怕”。
“不知道該怎樣去和別人溝通!彼舐毑怀,求學無門,一個人孤獨地踟躇在省城的街頭,前途和生活對于他來說都是一片茫然,愛情對于他更是成為奢侈的東西,殺害他女友的兇手至今仍然逍遙法外,他的報仇之愿的實現(xiàn)遙遙無期……孫萬剛雖然自由了,但心靈上所承受的隱痛什么時候能夠消失?
孫志剛就不同了,他死了,他把痛苦留給了家人,他自己卻得到了解脫,更重要的是,殺害他的兇手遭到了嚴懲,更更重要的是,因為他的死,廣受公眾詬病和責難的收容審查制度被廢止了,新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也出臺了。億萬人都在念叨著孫志剛的名字,他給了所有城市流浪人員帶來了莫大的福祉,孫志剛已經(jīng)成為一個時代終結的標志,他被寫入了年鑒,寫入了歷史,是實實在在的名垂青史。要知道,在孫志剛事件發(fā)生以前,像孫志剛一樣遭遇的人何止千萬?但只有孫志剛碰上了這么一個“機遇”,相比其他人而言,孫志剛豈非是大大的幸運兒?曾經(jīng)不止一個論者這樣表述:“倘若孫志剛地下有靈,應該含笑九泉了。”
看看吧,死了的孫志剛“應該含笑”,活著的孫萬剛卻在忍悲含淚,究竟誰更幸運些?
(李先梓)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