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因為精神病久治未愈不能結婚的王小明(化名),在取消婚檢后卻輕易在民政局順利登記結婚。但就在生下一個女兒后,王小明突然意外死亡。而讓王小明的六旬老母朱老太難以想象的是孫女也不是兒子親生,在憤怒之下朱老太將兒媳小秦告上法院。昨天,奉賢法院支持了朱老太的訴請,判決王小明與小秦的婚姻無效。
患者順利登記結婚
王小明是中學老師,1963年出生,應該說此刻正當壯年。但不幸的是,由于早些時候受到意外刺激,王小明患了精神分裂癥,到今年已經有十四年的精神病史。王小明的父母從兒子的病情和整個家庭的境況考慮,2000年在本市奉賢區(qū)的一個小鎮(zhèn)上買了一套商品房,希望能在郊區(qū)過上平靜的生活。讓所有人都沒有預料的是,這普通的愿望卻成了后來太多紛爭的開始。
搬家后不久,鄰居唐阿姨在看到朱老太每天都為王小明煎藥,就對朱老太說,要不給他介紹個女朋友,有了老婆后說不定這病就好了。在得到朱老太同意后,唐阿姨就將來滬務工的小秦介紹給王小明。認識后不久,居無定所的小秦就于2001年8月搬到王小明家,兩人開始了同居生活。之后在2003年2月,小秦就懷孕了。但就在小秦懷孕兩個月后,王小明因家庭瑣事病情發(fā)作再次住進了上海市精神衛(wèi)生中心北橋分院治療。在此期間,小秦作為王小明的女朋友一直到醫(yī)院去看望王小明,幾乎是每個星期一次。
眾所周知,精神病人是不可以結婚的。但在2003年9月也就是小秦快要臨產時,朱老太來到醫(yī)院為王小明辦理了出院手續(xù)。主治的顧醫(yī)生在王小明的出院報告上寫下了“病情好轉但不穩(wěn)定,且殘留部分癥狀,自制力無”的結論。盡管如此,為了早點抱孫子的朱老太于2003年10月18日,帶著王小明和小秦來到本市黃浦區(qū)民政局登記結婚。由于我國新的《婚姻登記條例》于2003年10月1日實施,結婚者不再需要進行婚檢,王小明和小秦順利拿到了結婚證。登記10天后,小秦就產下了一個女兒,出生登記寫明父母為王小明和小秦。
意外死亡引出官司
2004年4月21日,王小明在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辦好了出境手續(xù),先到了香港,4月27日從香港到達深圳,4月29日,王小明在深圳從高處墜落異常死亡。警方通過在王小明身邊發(fā)現(xiàn)的證件通知了朱老太,接到通知后的家人和小秦一起到了深圳。小秦在接受采訪時說王小明隨身帶著筆記本電腦和三個包,這些物品全都沒有發(fā)現(xiàn),而警方在死亡一欄填寫了異常死亡。
但王小明的死亡只是一個悲劇開始,由于在平時的鄰居家常中聽到關于媳婦的風言風語,朱老太在深圳為孫女做了個親子鑒定,結果是孩子和王小明沒有親子關系(由于和本案沒有關系,法庭對該事實和證據沒有進行質證和確認)。
在經歷了兒子意外死亡,孫女是他人所生的打擊后,朱老太于7月13日將兒媳告上法院,以王小明是精神病人并且在結婚時未治愈為由,要求法院確認他們婚姻無效。
在法庭上,小秦說她一直不知道王小明有精神病。不管各方說法怎樣,王小明在結婚時是精神病患者總是無法更改的事實;诖耍钯t法院支持了朱老太的訴請,判決王小明夫婦的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