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廣東省教育廳獲悉,廣東省已結合實際,提出了《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學習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yè)負擔。
倡導學生學習新廣東人精神
廣東教育部門
要求,中小學校在開展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中,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以中華傳統(tǒng)美德和革命傳統(tǒng)教育為重點。同時倡導中小學生學習實踐“敢為人先,務實進取,開放兼容,敬業(yè)奉獻”的新時期廣東人精神。
教育部門還要求,注意開發(fā)和利用各地和學校的教育資源建設校本課程,傳承嶺南文化,弘揚和培育廣東人精神。而廣大教師則要自覺地把思想道德教育融入、滲透到各門課程的教學之中,使學生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生學會學習、學會做人的過程。
要求制止加重課業(yè)負擔行為
《實施意見》還指出,各地要按照以下五項要求,堅決制止各種加重學生課業(yè)負擔的行為:要堅持正確的政績觀和科學的評價觀,不準把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唯一指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不準小學、初中招生舉行選拔考試;堅持認真執(zhí)行國家課程計劃,不準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堅持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不準占用學生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堅持全面評價學生的發(fā)展,不準按考試成績排隊。
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將組織1-2次課業(yè)負擔情況檢查,重點檢查大中城市中小學生學習時間過長、家庭作業(yè)過多、休息時間不足、書包越背越重等情況,檢查結果在媒體上公布。凡違反有關規(guī)定的要立即整改,對社會反映強烈、屢禁不止的地區(qū)和學校,將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許俏文)
編輯 張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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