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赴美人員還必須掌握一些與美國警察打交道的常識和技巧。在趙燕被毆打事件發(fā)生后,美國的一位律師分析說,毆打趙燕的警察羅德斯辯稱,當時他認為趙燕和兩名同伴是正在追查的一起走私毒品案的嫌疑犯,所以要求他們接受檢查。趙燕的兩名同伴馬上逃走引起他的懷疑,為了防止趙燕逃跑,他就用胡椒水將
其制服。對于為何毆打趙燕,他聲稱這是因為他在制服趙燕的過程中,趙燕進行了反抗并抓傷了他的手臂。這名美國律師認為,羅德斯在已制服趙燕后再集體毆打肯定違犯了美國法律,侵犯了趙燕的人權(quán)。不過按照美國法律,警察有權(quán)要求他們認為可疑的人接受檢查,在對方逃跑時可以采取必要的強制手段。這名律師指出,在美國如果遇到警察要求進行檢查時,一定要配合,千萬不要做出容易引起警察誤解的動作。如對警察的處理有異議,可向警察負責人申訴或通過本國駐美使館進行交涉,甚至可以和警察對簿公堂。 我赴美游客還必須找信譽好、資質(zhì)高的旅行社,必須找精通英語和美國相關法律的導游,以免一旦同美方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由于語言不通而只能吃“啞巴虧”。此外,我赴美游客應該有我駐美使館和領事館的聯(lián)系電話,一旦發(fā)生不測應立即同我使館或領事館聯(lián)系。同時身上不要攜帶大量現(xiàn)金,以防被盜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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