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鑫森該書剖析的是鴉片戰(zhàn)爭后至辛亥革命期間的思潮與影響歷史的人物和重大歷史事件。晚清70年是中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轉(zhuǎn)型期,社會思潮的底層,歷史人物的背后,該書所揭示的正是晚清大變局的前因后果。在晚清的大變局中,用作者的話說,歷史呼喚巨人,上臺的卻是侏儒,時代要破浪前進,現(xiàn)實卻躊躇不前。不過,不管人們?nèi)绾卧u說某一歷史時期或歷史事件,有一點是肯定無疑的:我們做的是前人的未竟事業(yè),他們的成敗得失都應(yīng)轉(zhuǎn)化為歷史的智慧。溫故而知新,呈現(xiàn)在該書中的是一個不愿人云亦云的知識分子對這段歷史的新探索。柳真在反映明代的戲劇、電視中,常見到這樣的場面,皇帝對違逆他意愿的臣子龍顏大怒,命令“錦衣衛(wèi)”把這個臣子押到午門,用棍杖痛打屁股,而立斃杖下的不在少數(shù)。
這種刑罰稱之為廷杖,是明朝獨創(chuàng)的。
執(zhí)行廷杖的具體情形,明代的《刑法志》有過詳細(xì)的記載:“凡廷杖者以繩縛兩腕,囚服逯赴午門。每人一門,門扉隨合。至杖所,列校尉百人。衣襞衣,執(zhí)木棍林立。司禮監(jiān)宣駕帖訖,坐午門西墀下。錦衣衛(wèi)使坐右其下。俳而趨者數(shù)十人。須臾,縛囚至,左右厲聲喝:‘閣棍!’則一人執(zhí)棍出,閣于囚股上。喝:‘打!’則行杖之三,則喝令:‘著實打!’或伺上意不惻,則曰:‘用心打!’則囚無生理矣。五杖則易一人,喝如前。每喝則環(huán)列者群和之,喊聲動地,聞?wù)吖衫酢7舱纫圆汲星,四人舁之,杖畢則舉布擲諸地,凡絕者十恒八九!
這是一幅何等恐怖的畫面!行刑者如知道皇帝對被打者沒有憐憫之心,就會狠狠地打,要想活著出去可說是難于上青天。何況,“以布承囚”進行痛打后,還要把布兜高高舉起重重摔下,生的希望幾乎等于零。
在正德、嘉靖兩朝,對臣子進行廷杖的頻率很高。嘉靖皇帝最忌諱臣下提意見(進諫),凡犯此禁的,必打無疑。他本屬外藩親王入繼皇位,卻執(zhí)意要將他的生父追封為皇帝,許多臣子認(rèn)為不合皇家禮法,這使他大為惱怒,于是對五品以下的豐熙等134人進行廷杖,共打死17人!看來這次廷杖,行刑者手下留情,杖斃者數(shù)目較小。
在明王朝兩百多年的漫長歲月中,只有一次廷杖是合乎臣心民意的,即對作惡累累的大宦官劉瑾進行重處。“是日,瑾方定,不知何官,傳言上御門,瑾上前,到午門上跪。又云錦衣衛(wèi)掌衛(wèi)事指揮劉琿出班跪奏:請旨打多少?亦不聞言語。須臾即起云:‘有旨打四十!當(dāng)值官校齊聲答應(yīng)訖,有一官大聲云打四十!擺著棍,五棍一換打!’每一宣告,則各校官齊聲應(yīng)答如前”(《骨董瑣記》)。
所謂午門者,即皇宮外朝的正門。假如去北京的故宮,那紫禁城正門,即為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