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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規(guī)定 發(fā)現超載車就地分流
青島新聞網  2004-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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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1月13日電 交通部規(guī)定,發(fā)現超載車必須采取措施,就地進行分流。嚴禁對超載車只分流,不罰款。

  交通部日前發(fā)出的關于認真做好2004年春節(jié)運輸工作的通知中強調,要嚴厲打擊客車和客船超載等違法行為。凡發(fā)現超載運行的客車和客船,要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處罰,并采取措施分流旅客。分流費用由有關當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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